中國駐德使館調整赴華乘客綠碼審發規定 駐歐洲多國使館已發佈新規

中國駐德使館調整赴華乘客綠碼審發規定 駐歐洲多國使館已發佈新規

(抗擊新冠肺炎)中國駐德使館調整赴華乘客綠碼審發規定 駐歐洲多國使館已發佈新規

中新社柏林2月23日電 (記者 彭大偉)中國駐德國大使館23日發佈通知,將從3月2日(含當日)起,對赴華中外籍乘客申請綠色健康碼和綠色二維碼(以下均簡稱“綠碼”)審發規定做出調整。駐德使館同時提醒在德居住人員務必乘坐直飛航班赴華。記者注意到,中國駐歐洲多國使館日前已發佈了內容相同或相似的新規。

中國駐德國大使館23日通過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發佈《關於對中外籍乘客赴華雙陰檢測的最新通知》。通知表示,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十分嚴峻,國際旅行交叉感染風險較大,做好個人防護的最佳措施是“非必要,非緊急,不出行”。“如您確有必要赴華,請您全面評估疫情風險和出行成本並熟知乘機前核酸檢測和血清抗體IgM檢測規定。為最大限度避免旅途中交叉感染風險,中國駐德國使領館提醒在德居住人員務必乘坐直飛航班赴華。”

通知強調,從3月2日(含當日)起實施的核酸檢測要求為:核酸檢測方式須為PCR檢測,不接受TMA檢測方式;採集方式為咽拭子或鼻咽拭子。抗體檢測要求為:通過靜脈血方式完成採樣;檢測報告須註明新冠病毒IgM抗體、靜脈血、檢測方式等。核酸檢測報告和血清抗體檢測報告中需明確標註被檢測人姓名,醫生或檢測機構名稱、地址,檢測項目,採樣時間,採樣方式,檢測方式等內容。

通知還給出了上傳材料要求,並特別提醒中轉乘客申請綠碼時注意:從與中國有直航國家出發赴華人員應搭乘直航航班,中國駐始發國使領館不為其從第三國中轉審發綠碼,駐德國使領館亦不為上述人員從德國中轉審發綠碼;居住在德的赴華人員務必乘坐直航航班直飛中國,駐德國使領館不為從德國始發到第三國中轉赴華的乘客審發綠碼;從與中國不通航國家始發的赴華人員可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審發的綠碼向駐德國使領館申請中轉綠碼。

通知表示,自3月2日(含當日)起,取消由系統自動審發“綠碼”的操作。在法蘭克福機場檢測點進行檢測的赴華人員,須在上傳上述材料後,由駐法蘭克福總領館人工審核後決定是否審發綠碼。通知特別提醒,請務必如實填報所有事項。因不符合上述相關規定、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等情形造成的法律後果由乘客本人承擔。

截至目前,中國駐法國、奧地利、瑞士、荷蘭、丹麥、芬蘭、希臘、意大利和德國等歐洲地區國家的大使館已公佈了調整赴華乘客綠碼審核要求的通知,不過駐各國使館具體規定和生效日期不盡相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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