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 擬加大對“代扣分”等處罰力度

央廣網北京4月4日消息(記者杜希萌)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已於近日公開徵求意見。此次修改明確對部分初犯、偶犯違法行為可以給予警告處罰,對屢教不改、“代扣分”等加大處罰力度。

修訂建議稿重點在加強車輛和駕駛人源頭監管、改善便民服務、完善道路通行條件和通行規定、完善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等方面作出修改,突出教育引導功能。明確對一年內情節較輕的首次實施道路違法行為,可以給予警告處罰;違法行為人自願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活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等活動的,可以免予處罰。同時,對於屢教不改的違法行為人,如“三犯”同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處罰後再次違法,可以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説,這些調整與現行行政處罰中“輕輕重重”原則相適應,即對輕微違法行為採取比更輕的處罰,而對嚴重違法行為採取更重處罰。

“從以前的實踐來看,有看法認為道交法罰得比較多一些。實際上我們兩手都做,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是根本目的。一方面對於違法的要打擊,另一方面對於遵守法律的要鼓勵,首犯情節比較輕微的可以免予處罰。”餘凌雲説。

此次修訂建議稿也明確重點加大對“毒駕”“代扣分”“分心駕駛”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如對“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處拘留、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申領。意見建議徵集將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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