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損險
定義:車損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範圍內予以賠償。
以前不賠的現在都要賠:
車遇自然災害受損要賠
車險條款明確規定冰雹、颱風、暴雪等自然災害以及車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所導致的車輛損失可獲賠償。
新車還沒上牌,出事故要賠
新車險將新車未上牌從責任免除中剔除,納入車損險保險責任。發生該情形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可以在車損險責任範圍內賠付。
需要注意的是:發生事故時如果被保險機動車存在行駛證、號牌被註銷,或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等情形,則被保險車輛的損失屬車損險的責任免除事項,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自家車誤撞了自家人要賠
新車險將被保險人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列入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責任範圍。同時,新條款第四條約定,車上人員是指發生意外事故的瞬間,在被保險機動車車體內或車體上的人員,包括正在上下車的人員。
車輛意外受損,找不到責任人要賠
新車險中的車損險條款約定: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無法找到第三方的,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如被保險機動車發生車輛意外受損,找不到責任人,保險人將從賠付金額中扣除30%。
出事時駕駛證丟失要賠
出事時駕駛證丟失新車險並未將“駕駛證丟失”列入責任免除。駕駛證丟失期間發生車輛損失,保險公司可在車損險責任範圍內賠付。
需要注意的是:發生保險事故時,如果駕駛人的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註銷,被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出事時駕駛證過期要賠
新車險將出事時駕駛證過期從責任免除中剔除,納入車損險的保險責任。發生該情形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可以在車損險責任範圍內賠付。
需要注意的是:發生保險事故時,如果駕駛人無駕駛證,或屬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註銷期間,被保險車輛的損失屬車損險的責任免除,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盜搶險
定義: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奪,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核實,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奪後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這些都不賠:
無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
除非另有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不賠。
無盜搶立案證明
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機動車停駛手續或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不賠。
保險車輛在扣押期間
保險車輛在競賽、檢測、修理、養護,被扣押、徵用、沒收期間,不賠。
保險車輛轉讓他人發生事故
保險車輛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保險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五條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不賠。
部分零件被盜、損壞
非全車遭盜竊、搶劫、搶奪,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搶劫、搶奪、損壞,不賠。
新增設備的損失
新車車輛出廠時的原廠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不賠。
車內財物損失
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造成人身傷亡或本車以外的財產損失,不賠。
受損後未經處理繼續使用,擴大損失
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市場價格變動
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玻璃單獨破碎險
定義: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損失的一種商業保險。玻璃單獨破碎,是指被保車輛只有擋風玻璃和車窗玻璃(不包括車燈、車鏡玻璃)出現破損的情況。
這6種不賠:
玻璃貼膜損失
天窗玻璃損失
前風擋所貼標識損失
進口、國產玻璃差價
修理過程中的玻璃破碎損失
車內附加設備損失
車身劃痕損失險
定義:是指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車輛發生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表面油漆單獨劃傷,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負責賠償。劃痕險是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即需要在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情況下方可投保,不可單獨投保。
以下情況保險不賠: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在行駛過程中出現的碰撞、刮擦而導致的汽車漆面的劃痕。特別注意:車輛劃痕險所適用的車輛是私家自用車,不適用於營業性用車;當愛車出現劃痕時,我們必須保證愛車沒有刮擦和碰撞的痕跡,當車輛出現了碰撞和刮擦痕跡時就不能利用車輛劃痕險來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