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人被判刑!罰款1280萬!

2019年春節檔《流浪地球》《飛馳人生》《瘋狂的外星人》等幾部熱播電影上映後,出現了大規模盜版……

公安部在江蘇揚州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偵辦“2·15”系列專案工作情況,影視導演、演員吳京、黃渤、沈騰和韓寒等也出席了發佈會。該案被公安部列為十大侵犯著作權典型案例之一。

今天,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系列案件之一——被告人馬振予、馬青松、文勁傑、魯明犯侵犯著作權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並依法當庭作出判決。

這4人被判刑!罰款1280萬!

案情回顧:

從2016年6月開始,被告人馬振予、馬青松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高清技術手段複製盜版影片,製作水印進行技術加密,並組織人員向下線影院銷售,從中牟取利益。2017年初,被告人馬振予、馬青松拉攏文勁傑、魯明等人入夥,逐步形成了人數較多、重要成員基本固定的組織。

2019年春節前,被告人馬振予、馬青松、文勁傑等人分別採用前述手段,複製發行《流浪地球》等多部春節檔盜版影片,導致上述影片在互聯網流傳。

截止2019年2月,馬振予、馬青松複製發行盜版影片400餘部,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777萬餘元,馬振予違法所得404萬餘元,馬青松違法所得55萬餘元。文勁傑複製發行盜版影片120餘部,非法經營數額186萬餘元,違法所得103萬餘元。魯明銷售盜版影片,非法經營數額814萬餘元,違法所得536萬餘元。

這4人被判刑!罰款1280萬!

法庭判決: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4名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馬振予與馬青松、文勁傑、魯明長期共同實施製售盜版影片的犯罪行為,成員固定且分工明確,依法應當認定為犯罪集團,馬振予系首要分子,馬青松、文勁傑、魯明系主犯。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地位、作用和社會危害性,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馬振予等四人4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處罰金1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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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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