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協會倡議響應長江禁捕,餐飲端不開展“長江野生魚”宣傳營銷

新京報訊(記者 王思煬)9月27日,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官方微信發佈消息稱,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中國烹飪協會、中國飯店協會和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聯合發出《關於響應長江禁捕、拒絕違規水產品的倡議書》,建議會員企業自覺抵制非法漁獲物,餐飲端不開展以“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引導。

2020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已實現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將實行10年禁捕。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中國烹飪協會、中國飯店協會、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向會員企業及公眾發出3項倡議,以實際行動為長江禁捕貢獻力量。

倡議書提到,自覺抵制收購、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漁獲物等行為,拒絕非法漁獲物交易。加工企業、批發市場、商超等主動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要求,採購具有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尤其是捕撈水產品。電商平台主動完善平台治理規則,將相關主管部門提供的禁限售目錄納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務名錄,對相關違法行為及時採取下架信息、終止提供平台服務等必要處置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處理情況。

餐飲端則要加強行業自律,拒絕出售違規水產品,保證所提供的水產品均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不開展以“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抵制以養殖水產品冒充“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的行為,主動撤下包含“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違法信息的招牌、餐單、宣傳材料等。

此外,要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引導。普及長江禁捕退捕政策,培養消費者正確的水產消費習慣和生態保護意識,不主動購買“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非法水產品,發現有銷售“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違法行為主動向有關行政部門舉報。

新京報記者 王思煬

編輯 李嚴 校對 李項玲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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