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副總勾結代理商 改機票侵吞差價386萬元

   南方航空公司旗下的南航易網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商公司’)原副總餘思友,因與一家銷售機票的代理商內外勾結,讓後者利用南航公司的專用賬號登錄訂票系統,將19902張遠期電子客票免費改成近期電子客票並售出,賺取並侵吞了差價386萬餘元,昨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共同構成貪污罪。


中國南航

  每張機票獲利約200元

  廣州中院一審認定,南航易網通電子商務公司是南航公司參與出資成立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間,餘思友擔任電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總經理。從2003年起,南航公司與電商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電商公司將南航公司的電子商務及相關業務作為核心支持服務業務。

  2011年的3、4月份,南航公司與與一家叫金達航的公司簽訂協議,金達航公司成為南航公司機票銷售的一個代理商。

  2011年7、8月間,金達航公司的老闆孫德得知南航公司的IC S工作號可以免費變更機票,且南航公司不能實施監控到數據的更改情況,遂要求南航易網通電子商務公司的副總餘思友及下屬劉宇東提供南航公司的ICS工作號,由孫德用於違規變更機票獲利。

  同年10月和11月間,經餘思友審批同意,劉宇東以電商公司名義向南航申請了13個ICS工作號,均交給孫德等人使用。

  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間,在明知金達航公司無權使用南航公司IC S工作號的情況下,孫德及下屬在接受了旅客訂單後,先在南航公司官網購買低價遠期電子客票,再利用上述工作號進入南航公司訂座系統,擅自將客票出行日期免費更改為旅客實際需要的近期電子客票,並向旅客收取高於遠期客票的票款,從中獲取每張機票200元左右不等的利潤。

  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間,金達航公司利用上述手法,共收取旅客機票款1733萬餘元,實際以遠期票價上交給南航公司1347萬餘元,價差款386萬餘元由孫德自行支配、使用。

  廣州中院認定,南航公司、電商公司均是國家出資企業,餘思友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孫德等於是利用了餘思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共同侵吞了本應屬於南航公司的票價款差價386萬餘元,因此兩人均構成貪污罪。

  套取工會經費21萬餘元

  此外,電商公司的副總餘思友還被認定在2012年間,以組織工會會員拓展、住宿等活動經費的名義,套取工會經費21萬餘元后與下屬進行分配,構成職務侵佔罪。

  2013年11月前後,公安機關先後抓獲了餘思友、孫德等人。昨日,廣州中院以餘思友犯貪污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判處餘思友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以孫德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150萬元。法庭還判決追繳上述人等的非法所得,發還南航公司及電商公司。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69 字。

轉載請註明: 南航副總勾結代理商 改機票侵吞差價386萬元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