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4%受訪者擔心用人單位低繳社保會影響職工養老待遇
社會保險關乎每個人的利益。第五屆中國企業社保高峯論壇發佈的《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顯示,企業參保的及時性、險種覆蓋面持續提升,但目前社保繳費基數完全合規的企業僅佔24.1%。
資料圖:社保卡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
上週,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11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68.4%的受訪者擔心用人單位低繳社保會影響職工養老待遇,加大員工未來的養老壓力與風險。79.6%的受訪者表示公司低繳社保會影響其對公司的信任與評價。對此,59.4%的受訪者認為應該加強社保的宣傳與落實力度,提升企業與員工的社保意識;56.0%的受訪者認為應進一步改革社保制度,探索讓市場和社會都更有獲得感的新算法。
受訪者中,來自私營企業的佔29.7%,國有企業的佔25.4%。其他還有:外資企業(12.3%)、合資企業(9.4%)、事業單位(6.0%)、國家行政機關(5.8%)、自由職業者(5.7%)、國有控股企業(4.6%)和其他企業類型(1.2%)。生活在一線城市的佔35.1%,二線城市的佔44.0%,三四線城市的佔15.8%,城鎮、縣城的佔3.0%,農村的佔2.1%。
61.8%受訪者願意足繳社保,退休後領取更多保金
上海某出版公司員工李未方(化名)坦言,雖然公司會按時繳納社保,但會少報員工的基本工資,“這樣就能繳納較少額度社保,員工的眼下收入也多些”。對此,李未方表示自己願意接受公司這種做法,因為“以後拿不拿得到還未知,不如獲得更多當下實實在在的、看得見的收入”。
“對於企業而言,足額繳納社保的金額不是小數目,為了省錢,有些企業會按照最低基數繳納。”北京某互聯網公司員工鄭琳(化名)認為,當下社保繳納得多,退休之後,員工拿到的養老金也多;現在繳納得少,當下拿到的工資多,但老了保障就少了。
本次調查顯示,61.8%的受訪者願意足繳社保,退休後領取更多保金,30.4%的受訪者則寧願低繳社保,以獲得更多的當下收入。在各類單位中,除去自由職業者和“其他”羣體,國有企業(89.6%)和事業單位(87.5%)足額繳納社保情況最樂觀,民營企業(72.2%)和國有控股企業(73.9%)的樂觀度相對略低。
鄭琳認為,社保關乎每個人醫保和養老等問題,職工必然會重視。“企業足額繳納員工社保,説明公司是合法合理的,是為員工着想的”。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社會保障系副教授魯全表示,用人單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的,是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如果不及時足額繳納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若用人單位低繳社保,79.6%的受訪者表示會影響自己對單位的信任與評價,13.1%的受訪者則認為不會,7.3%的受訪者表示無所謂。
68.4%受訪者擔心用人單位低繳社保會加大職工養老壓力和風險
“沒什麼事時感覺不到社保的作用,但生了病、養老都要靠社保。”在廣州某銀行做人力資源工作的孫雨(化名)認為,繳納社保以備不時之需,是一種福利和保障。“現在廣州規定外來人口繳足5年社保才可以落户,社保的連續繳納就顯得更加重要”。
李未方説,社保計算比較複雜。“退休後拿到的錢,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而社會平均工資不穩定。感覺對於個人來講,少交社保最終影響的金額是很小的”。
用人單位未能足額繳納社保會產生哪些影響?68.4%的受訪者認為會影響職工養老待遇,加大未來員工養老壓力和風險;44.8%的受訪者認為説明公司後勁不足,會考慮跳槽到其他公司;31.0%的受訪者認為員工當下能拿到更多工資收入。其他還有:説明社保費率高,盈利能力一般的企業可能感覺負擔重(29.0%)以及透支企業信譽和可持續發展(22.5%)等。
鄭琳對企業是否足額繳納社保,沒有特別瞭解和關注過,“剛入職幾年,還年輕,養老的事還沒特別在意。不過按規定,企業有責任為員工全額繳納社保,我主觀上是相信公司的”。
魯全分析,用人單位低繳社保,主要有四個原因,“首先是制度層面,名義繳費率過高,同時社保制度沒有實現全國統籌,所以部分地區實際繳費負擔比較重;其次,部分企業法律意識不足,基於控制成本的考慮,按低水平繳費;再次,由於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對用人單位的做法或是不知情,或是不瞭解少繳的後果,因此缺乏對用人單位的監督。也有部分勞動者為了提高當期收入,接收低水平繳費的事實;最後一點,社會保險監察的力度還不夠”。
56.0%受訪者認為應進一步改革社保制度,探索更有獲得感的新算法
做人力工作的孫雨表示,很多員工不會過問社保的相關問題,“企業招聘的時候都有五險一金等標配,而這些又是國家規定的,員工簽訂合同後,很少有追問這些問題的”。
用人單位低繳社保,損害的是員工的利益。近年來,國務院出台了一系列為企業“減税降負”的措施。但是,《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指出超七成企業低繳社保,反映了我國社保制度仍有需要改進之處。
為讓更多的企業足額繳納員工社保,59.4%的受訪者認為需加強社保制度的宣傳與落實力度,提升企業與員工的社保意識;56.0%的受訪者認為應進一步改革社保制度,探索讓市場和社會都更有獲得感的新算法;49.5%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制定相應政策,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不打折扣、不被截留;46.7%的受訪者認為應進一步下調社保費率,降低企業負擔;34.1%的受訪者認為相關部門應核實企業社會保險的服務水平及工作規範性;14.6%的受訪者認為職工應堅決不妥協,要求企業足額繳納。
魯全介紹,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已經基本建立,覆蓋人羣也在逐步擴大,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部分制度設計仍然有待完善,例如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户制度。目前制度運行受到了人口老齡化的挑戰,財務可持續性面臨壓力。而部分制度仍然存在城鄉分割和羣體分割,統籌層次也有待提高。此外,社會保險基層經辦能力還無法全面滿足羣眾需求,同時面臨着就業形式多樣化、人口流動頻繁等因素的挑戰”。
為規範企業繳納社保的行為,魯全認為應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宣傳,形成勞資雙方的相互監督機制,同時加強社會保險行政監察,加大處罰力度。此外,在對人口老齡化趨勢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做好人口老齡化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影響的分析,做到未雨綢繆。
“企業社保方面,國外的社會保障制度值得我們借鑑。”魯全認為,企業社保應堅持責任分擔,才能實現財務可持續。同時遵循福利剛性的原則,逐步提高福利水平。“遵循社會保險制度互助共濟的基本原則,防止用簡單的經濟思維處理社保問題。社會保險制度要保持相對獨立性,財政責任適度,政府要發揮好監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