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答封面新聞:對二噁英等已納入排放標準新污染物嚴格管控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7月21日,生態環境部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在回答封面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要對已納入排放標準的新污染物嚴格管控,如二噁英已納入15項國家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管控。

生態環境部答封面新聞:對二噁英等已納入排放標準新污染物嚴格管控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封面新聞記者代睿攝影

劉志全表示,在開展這15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時,要對二噁英從產生過程控制到達標排放進行充分論證,對其在周邊環境的現狀、項目建成後該污染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進行評價,包括相關環境風險分析,並提出可靠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排放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環境影響可接受。

今年5月,國辦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指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劉志全指出,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料等。

生態環境部答封面新聞:對二噁英等已納入排放標準新污染物嚴格管控

封面新聞記者提問。圖片來源:生態環境部

劉志全介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高度重視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目前部分已經出台排放標準的新污染物已納入了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源頭防控新污染物環境影響的重要作用。嚴格環境准入把關,落實相關國際公約和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對不符合禁止生產或限制使用化學物質管理要求的建設項目,如涉及有機氯殺蟲劑等持久性有機物生產的建設項目,依法不予審批。

劉志全指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部將積極推進新污染物環境影響評價基礎研究,做好與新污染物技術標準、調查監測方法規範等的銜接。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嚴格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准入,切實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源頭防控作用,防範新污染物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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