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夏蘭每月收入不低,卻偏偏吃住都賴着年邁的父母,父母忍無可忍,連同兒子的一紙訴狀遞到法院,將親生女兒請出家門。
夏華説,姐姐夏蘭(化名)今年已經40多歲,一直未婚,十幾年來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裏。“姐姐自己每月工資近萬元,經常在國內外旅行,卻不出生活費,吃住都是父母出錢。”
對父母和弟弟的指責,夏蘭也覺得委屈。她説,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十幾年前,他們為弟弟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為家裏做過貢獻。後來弟弟結婚後獨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心裏也越來越覺得不平衡,“有錢也不想再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補償。”
面對女兒的舉動,夏蘭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屢次要求都被夏蘭拒絕了。上個月,夏華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刻搬離自己的房子。
這樁“親情大戰”最終以“買斷”收場:父母向女兒支付15萬元,女兒要儘快搬走。
這不就是《歡樂頌》中的樊勝美麼,雖然比樊勝美好點,沒有一個拖累自己的孃家家庭,但這也是赤裸裸的重男輕女啊!
雖然説我們不能啃老,父母怎麼分配財產是父母的權利,但是,也不能這麼的偏頗吧!
再説用錢買斷了親情,也是蠻無情的,可能雙方都有問題,但是我還是覺得,不管多大,是否結婚,孩子在父母面前都是孩子,和父母一起居住,一家人一起,多麼的幸福。
當然,如果開始父母不這麼的重男輕女,對女兒重視一些,女兒也多體諒一些父母,弟弟對姐姐不這麼無情,這該是一個蠻幸福的家庭,但是沒有這麼多如果。
只希望,這個世界少一些樊勝美一樣的女孩,少一些樊勝美父母一樣的爸爸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