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劉剛既當爹又當媽,好不容易把兒子拉扯到14歲。
因兒子越長越不像自己,劉剛在親朋的議論中,做了親子鑑定,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兒子真不是他的。
離婚後辛苦拉扯的兒子竟然非親生!
昨日,于洪區人民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前妻起訴變更撫養權後,劉剛反訴索賠,獲賠33萬餘元。
兒子越長越不像自己
幾次鑑定都表明兒子非親生
1993年5月,劉剛和王琳經人介紹相識,很快墜入愛河,談起戀愛。一年後,二人如願登記結婚,在親朋祝福中走進婚姻的殿堂。
2000年4月,王琳生下一個男孩。孩子從出生開始,就是劉剛和全家人的寶貝,捧在手裏怕凍着,含在嘴裏怕化了。
然而,幸福的生活持續沒多久,2005年,二人的婚姻走到盡頭,甚至還鬧上了法庭。7月,法院判二人解除婚姻關係,劉剛如願獲得兒子的撫養權。
離婚後,劉剛既當爹又當爹媽,一個人辛苦把兒子拉扯大,讓兒子像別的孩子一樣,上幼兒園、小學、中學,學習圍棋、奧數等課外知識,給兒子報了補習班,補習英語、物理、數學等文化課,還給兒子買了各種保險。
日子就這樣到了2014年,隨着兒子漸漸長大,親戚朋友發現,兒子長得越來越不像劉剛,開始懷疑兒子不是劉剛親生的。被説得多了,劉剛心裏不舒服,就去做了親子鑑定,本想用結果讓別人閉嘴,沒想到卻讓自己無法接受,他不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
劉剛不相信,懷疑做鑑定的人弄錯了,一連做了幾次鑑定,結果都是一樣。
前妻要求變更撫養權
他反訴索賠51萬餘元
2014年8月,鑑定結果出來後,王琳把兒子帶走了,還把劉剛起訴到法院,稱離婚後要求探視孩子,都被劉剛拒絕,她要求變更兒子的撫養權,改由她撫養。
于洪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劉剛稱因王琳在加拿大時發生婚外情,他們才離婚。兒子出生後一直由他撫養,他一直把兒子當成親生的,付出很多心血。王琳對孩子不聞不問,沒有探望過兒子。兒子不是他親生的事暴露後,王琳才把兒子偷偷帶走。
劉剛反訴稱,王琳的不忠實行為嚴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權益,使他承擔了本不應承擔的撫養義務,花費了鉅額撫養費和其他費用,同時受到嚴重的精神傷害,要求王琳支付撫養費和其他費用46萬餘元,以及精神撫慰金5萬元。
王琳認為劉剛要求的數額太高,離婚後她曾不間斷給過劉剛撫養費。
孩子撫養權歸女方
男方獲賠33萬餘元
于洪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王琳拒絕做親子鑑定,承認劉剛所做的親子鑑定結果,應確認兒子與劉剛沒有親子關係,不是二人的婚生子。劉剛對兒子沒有法律規定的擬製父子關係,也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兒子應由王琳撫養監護。
王琳違反婚姻義務及社會基本道德規範,使劉剛承擔了非法定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應進行賠償。劉剛為撫養孩子所花費的各項合理費用,王琳應該返還,數額以劉剛提供的證據及撫養教育孩子的實際情況,包括孩子學習的各項費用、繳納的保險費和撫養費等。
王琳因違背夫妻雙方應當互相忠誠的義務,使劉剛撫養不具有親子關係的孩子14年,精神上及感情上都受到嚴重傷害,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
昨日,于洪區人民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一審判孩子歸王琳監護;王琳返還劉剛撫養費及各項費用共計31.6萬餘元,同時賠償劉剛精神損害撫慰金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