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安曼綜合自泰山區人民法院、中國普法
致富之路千萬條,遵紀守法第一條。
25日早間,#倆零零後造假幣獲利1.4萬被判刑10年#的話題衝上熱搜。
不少網友表示,進廠打工都不止掙1.4萬,卻因為造假幣獲利僅1.4萬,就要坐10年牢,太不值得了。
具體發生了什麼,基金君帶你一起看看。
倆“00後”河南拜師學藝造假幣
獲刑10年
近日,山東泰安。泰山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偽造貨幣罪案件,兩個“00後”年輕小夥不願通過勤勞致富,卻想着走邪門歪道撈錢,最終踏上了牢獄快車道。
具體來看,被告人王某,2000年出生,被告人周某,2002年出生,二人均為初中肄業。
2021年,王某和周某商量着想法子弄點錢花,又不想費力工作,遂將主意打到了偽造貨幣上。二人共同出資,通過網絡尋找到傳授偽造貨幣技術的“師傅”,專門到河南拜師學藝併購買了工具和原材料。
同年5月至8月,兩人租賃某房屋作為據點開始偽造貨幣,並將部分偽造的貨幣出售。
2021年8月20日,公安機關將二人抓獲歸案並繳獲作案工具一宗,搜出84張2005版20元面值半成品紙幣,面額合計1680元;867張2005版百元面值的紙幣,面額合計86700元。以上紙幣經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鑑定均為假幣。
另查明,王某通過偽造貨幣非法獲利6000元,周某通過偽造貨幣非法獲利8000元。兩人共計獲利1.4萬元。
10年刑期到底重不重?
有網友認為,僅獲利1.4萬元,就判刑10年,實在太重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周某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鑑於二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認罪認罰,並系初犯、偶犯,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據此前中國普法報道,自2020年8月起,安徽蕪湖“90後”男子季某、王某某通過網上自學,購買打印機、防偽紙等在家印刷假幣,再通過交易軟件發佈信息聯繫買家。截至2021年3月,二人偽造人民幣總面額超183萬元。
最終,法院以偽造貨幣罪分別判處季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和十年八個月。
在移動支付如此普及的情況下,使用紙鈔的大多數是老人,其中以山區、農村的老人居多,這些造假行為,最受傷害的就是這些無法辨認真假的老人。
我們常常看到七八十歲賣菜老人收到百元假鈔後,在路邊哭的新聞。在淚目的同時,也希望通過法律的制裁,讓犯罪份子無處遁形,不再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