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先懺悔後翻供的市委書記 今塵埃落定: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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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滁州市委原書記江山濫用職權、受賄案二審宣判。

  根據一審判決,江山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審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江山落馬於2014年4月,去年底一審宣判。此案又歷經一年才最終塵埃落定,其中頗有波折。

  一審時,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江山違規返還安徽冠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某項目的土地出讓金,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6852.79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3.9萬元。

這位先懺悔後翻供的市委書記 今塵埃落定:獲刑12年

  江山一審翻供,視覺中國

  然而,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江山當庭表示“少部分屬實,絕大部分不屬實”。

  他承認收受4塊壽山石和15萬元,即受賄共計23.9萬元;對於通過親家受賄160萬元的指控,他説是在案發後才從紀委辦案人員口中知道冠景公司兩次匯款共計160萬元給親家的事情。

  江山還認為,對土地出讓金先徵後返,因此濫用職權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對於江山翻供的原因,辯方認為偵查機關製作的江山承認收到錢的有罪訊問筆錄涉嫌虛假製作,即筆錄在訊問之前即已產生。

  在最後陳述階段,江山説:“今天庭審翻供,我內心也是誠惶誠恐。檢察機關偵查人員也給予我關心照顧,落難的人得到一個笑臉、一個點頭,都心存感激。走到今天,有遺憾,很後悔。希望還有機會回饋社會,彌補以前的過錯。請求法庭寬大處理,能早日迴歸社會。”

  長安街知事發現,早在走上法庭之前,江山的懺悔書對外公開。

  在懺悔書中,他稱自己沒有管好親家公,放縱特定關係人大肆受賄,最終讓自己也走上了經濟犯罪的道路。

  江山的親家是商人,他曾經一度為這門親事高興萬分。他懺悔説:“本來以為找了一位有錢的親家可以不為錢去操心而‘高枕無憂’了”。可結果卻恰恰相反,“(親家公)利用我的身份地位收受賄賂,把我也拉下水,喜事變成了醜事,樂事變成了悲事,親家用他自制的‘導火索’引爆了我的‘炸藥包’,把兩家都‘炸塌了’”。

  他還坦言自己沒有經受住美色的考驗,自從當上了區長之後,“與多名女性發生了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與兩名女性長期保持關係。”

  不難發現,江山在懺悔時,已經深刻分析了親家利用其影響力謀利的問題。可是在法庭上又對此提出質疑,這是怎樣的心理變化?

  其實,從他的陳述就不難獲知原因:請求法庭寬大處理,能早日迴歸社會。

  江山的問題,主要是不正確行使職權,越出了官商交際的“邊界線”。在滁州,先後有兩名市委書記落馬,除了江山外,還有曾任省政協副主席的韓先聰。

  “兩任主要領導出事,對滁州各級幹部的心理衝擊很大,普遍感到比較迷惘,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幹。”

  黨報曾報道過滁州走出陣痛期的啓示,市委市政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保持發展定力。同時加強幹部監督和制度建設,打消幹部顧慮。最終全市仍然保持了經濟快速增長。

  “‘高樓蓋起來,幹部倒下,悲劇不能重演”,對於有着招商引資和轉型發展迫切需求的地市而言,如何處理好官商之間的關係,值得深思。

  韓先聰、江山主政滁州時,熱衷於推行“指揮部”平台運作模式,成立了大大小小十幾個“指揮部”,兩人曾先後擔任“指揮部”政委。

  “指揮部”平台運作模式的特點是扁平化管理和大兵團作戰,大幹快上。它突破相關法律規章的限制,無視制度、程序,方便“指揮部”領導直接插手招商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盲目追求所謂的辦事效率。

  據韓先聰自述,自己在當市長時,覺得市委書記權力大;當了市委書記,又覺得市長的權力實。“指揮部”平台運作模式,讓權力“又大又實”,可以毫無掣肘地直接發號施令。

  “架空”集體決策程序、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和“規矩與規範不夠健全”的工作機制,為當時在任的市委書記盲目決策、謀取利益打開了方便之門。

  江山在懺悔書中發出了這樣的感慨——

  “領導幹部行使權力時必須依法、科學、民主,始終記住規範行政這個‘座右銘’。要吸取我的教訓,不變通政策,不違背程序,不違反規矩。”

  這句話,頗有典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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