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抗疫“交出”的個人信息去哪了

  新華社北京5月11日電(記者翟永冠、白佳麗、宋佳、侯捷)5月11日,《新華每日電訊》刊載題為《為抗疫“交出”的個人信息去哪了》的報道。

  4月19日,青島公安發佈通報稱,膠州市民微信羣裏,出現了當地中心醫院出入人員名單。6000餘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被公之於眾。

  類似的情況在多地出現,引起人們對防疫期間個人信息安全的擔憂。記者採訪發現,出於防控需要被大量收集的個人信息,還留存在相關App和超市、藥店等商家手中,存在泄露隱患。

  (小標題)信息泄露頻發多為違規操作

  家住天津的丁先生,近來頻繁接到被標記為“詐騙”“騷擾”“房產中介”的電話。

  他有些不安地説:“疫情期間多次登記個人信息,是不是被泄露了?”

  丁先生的擔憂並非多餘。此前各地多次出現返鄉及確診人員信息泄露事件。這大多是一些地方在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時,違規操作造成的。

  天津市在開展專項治理中發現,“新冠通”等App在收集身份證件、健康信息、詳細行蹤等個人敏感信息時,未同步向用户説明收集目的;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用户提供刪除、更正個人信息的功能。

  此外,疫情暴發以來,全國已發生多起因非法傳播個人信息,被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

  2月初,內蒙古鄂爾多斯某工作人員,將涉疫排查人員名單發送至內部工作羣,被羣內成員王某擅自轉發至社會羣眾微信羣。隨後,名單被網民大量轉發,致使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後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

  在廣州,海珠警方接到轄區居民報警,稱其所在小區的業主微信羣內有人發佈多名公民個人信息。警方調查發現,鄭某曾將多名曾乘坐某郵輪的遊客名單發送給朋友葉某。葉某又將上述遊客個人信息轉發至其所在小區的業主微信羣內。警方隨後依法對違法人員鄭某、葉某分別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

  (小標題)物業竟要求登記收入狀況

  記者調查發現,通過收集公民個人信息而進行的“大數據抗疫”,對有效控制疫情功不可沒。但也有一些地方,在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時,存在不規範現象。

  ——收集信息主體過多。據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工作組專家何延哲介紹,防疫期間使用的信息收集網絡應用程序可能有幾千個。“這些收集信息主體,沒有統一標準和共享、互認機制,存在重複、過多收集的情況。”

  此外,一些線上防疫程序個人信息保護合規水平較低。比如記者曾使用過的一款由街道運營的小程序,它未向用户展示隱私政策,未逐一列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範圍,在收集用户詳細地址、出行信息時,未同步告知使用目的。

  ——過度收集。不少羣眾反映,一些部門、商家在收集個人信息時過度索要。有人吐槽,防疫期間,小區物業上門要求登記的內容,竟然包括收入狀況和身高、血型等信息。“我真是搞不懂,一個月掙多少錢與疫情防控有關係嗎?”

  ——信息存儲、保護不明確。北京的張先生近來每次去家附近的超市、小吃店,都被要求在入口處登記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信息。一個厚厚的大本子,每個進出人員的個人信息都寫在上面,下一個人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上一個人的具體信息。

  “這一本寫滿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的個人信息登記本,商家如何保護?”張先生很擔心。工作人員的答覆是,他們只管登記,並不清楚後續怎麼處理。

  (小標題)個人信息收集應“最少夠用”

  目前,各種防疫App和超市、藥店、小區物業、公交地鐵等主體收集了大量個人信息,很多人在“交出”個人信息的時候,都不清楚這些信息最終會被如何使用。

  受訪專家認為,未來應抓緊對相關App進行專項治理,督促運營者對照政策標準自查整改。對存在問題的,視情況採取通報整改、公開曝光、通知下架、行政處罰、移送司法等措施。

  同時,要明確個人信息收集的範圍。何延哲説,收集個人信息應該堅持“最少夠用”原則,避免過度收集。

  “現在個人信息已被大量收集,重要的是對它們進行嚴格管理,確保數據安全。”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吳曉林説。

  他建議,相關部門要對收集到的個人信息增加過程追蹤,嚴格監管相關應用程序和其他紙質材料,最大限度降低泄露、濫用風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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