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錯換人生28年”案件一審宣判,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一審公開宣判。姚策對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回應稱,最終的賠償金額比預期相比較低。
在“錯換人生28年”案件一審判決中,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需向原告支付近80萬的賠償金,對於姚策在9月份提出訴訟賠償273萬元來説,差距比較大。因此,姚策表示,賠償金額和預期相比還是比較低,但他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公義,也會始終保留上訴的權利。
雖然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表示將服從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但在姚策看來,無論多少錢的賠償金額,都無法換回他錯失的人生和健康的身體。
12月7日上午,“錯換人生28年”案件一審判決出來後,大象新聞記者與姚策聯繫,他始終都處於休息的狀態,由於現在姚策的癌細胞已經擴散至肺、骨伴全身轉移,現在看來,病情逐漸加重的他,沒有什麼比治病更重要的了。因此為了緩解醫療費用的壓力,姚策表示,對賠償金額後期會申請先予執行。
2020年對姚策來説是“奇幻”的一年,他表示,希望在2020年剩餘不多的日子裏,“錯換人生28年”事件可以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在2021年全家可以迴歸平靜的生活。
此前據河南省高院官方微博消息,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杜新枝因尋親支付的交通費用1193.5元;賠償郭希寬誤工費6400元。
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61312.94元(已給付100000元,尚需給付261312.94元)。
(本文圖均為大象新聞客户端 圖)
(大象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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