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日),市人大代表袁靜做客上海人民廣播電台直播間,參與《市民政務通-直通990》節目,傾聽民聲,就“老人如何確定緊急聯繫人”的話題與聽眾朋友們展開熱烈的討論。
市人大代表袁靜(右)和主持人一野
節目音頻片段
事件回顧
鄭女士的弟弟患了中風,現在沒有人照顧。弟弟離婚,有個兒子跟着前妻。前幾天鄭女士打電話給這個侄子,商量怎麼照顧病人,但是侄子一直都沒出現。鄭女士説弟弟意識還是清醒的,就是生活不能自理,她想把弟弟送到養老院,但需要家屬簽字,侄子又不來怎麼辦?她也擔心弟弟未來的養老問題,想問問,什麼情況可以給弟弟確定監護人?確立的流程是什麼?如果侄子不贍養老人怎麼辦呢?
市民有話説
@上海風光:
沒有法定監護人,只要老人思維正常有自主能力,應該按照老人的意思辦理。
@東風25695:
法定監護人是法律概念,老人沒有喪失意識之前,他們自己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應該讓老人自行設立意定監護人。
@糯米糰子_pgwj:
很多監護人認為居委會照顧老人是應該的,而不檢討自己是否盡到監護責任,不應該只討論怎麼處理突發情況,監護人是否盡到監護責任也是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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