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 “一次吸毒終身禁演”,處罰重嗎?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議,將“一次吸毒,終身禁演”寫進法律法規當中,這是為了“整治明星涉毒亂象,促使娛樂圈形成不敢涉毒的良好風氣”。此言一出,便引起大量網友的關注與支持。看來,對有過吸毒劣跡的藝人的不滿,是社會輿論的普遍態度。
近年來,個別知名藝人吸毒的新聞刺痛了輿論的敏感神經。不論是我國的法律還是傳統道德觀念,都對吸毒行為零容忍。相比其他錯誤行為,吸毒的違法性質更加嚴重,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明星的言行舉止對民眾尤其是未成年人有着較大影響。他們必須潔身自好,如果以身試法,必然要遭到輿論的譴責與法律的嚴懲。
儘管國家三令五申,努力用各種方法來打擊吸毒行為,但仍有個別藝人不顧風險,對自己與社會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害。而只有從源頭上杜絕這類現象,尤其是從觀念上徹底警醒,才有可能幫助這些有毒癮的藝人戒毒。
眾所周知,打擊違法行為的一個重要方法,就是提高違法成本,讓涉事者不敢違法。在預防藝人吸毒的問題上,這個道理同樣行得通。過去個別吸毒藝人不把吸毒的劣跡當回事,甚至覺得吸毒被抓後還能增加曝光率。這種荒謬想法的現實基礎,就是過去相對寬鬆的懲戒尺度,沒能讓藝人真正意識到吸毒的嚴重後果。
因此,只有加大懲戒力度,才能更好地做好預防工作,減少已有吸毒藝人數量,避免產生新的“增量”。過去有一種很奇怪的説法:藝人吸毒的時候可以獲得更多“創意”或“藝術感覺”。甚至在某些小圈子裏,這種錯誤觀念成了一種風氣,潛在危害極大。因此,只有讓所有藝人都意識到吸毒會給自己的演藝生涯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他們才有可能真正遠離毒品。
從目前輿論的反饋來看,絕大多數網友都支持“一次吸毒終身禁演”的建議。與此同時,還有一些網友表示,對存在偷税漏税、家暴等行為的藝人,也應該被終身禁演。對此,我們應當有相對冷靜與客觀的態度。一方面,吸毒等十分嚴重的違法行為應當被嚴格禁止,可以對吸毒藝人終身禁演。但另一方面,政策的打擊範圍也沒必要盲目擴大,對一些情節較輕的違規行為,也應該施以相對應的懲戒力度,而不是盲目地打擊或寬縱。畢竟,制定相應法律與政策的目的,是為了給予合理的懲戒。達成“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懲戒目的,讓更多藝人自覺遠離違法違規行為,才是廣大民眾最希望看到的結果。
平心而論,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這一建議能登上網絡熱搜,成為大量網友熱衷討論的話題,就是因為它戳中了輿論的敏感之處。我們希望看到更多藝人能意識到這個輿論敏感的問題,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多做一些有益於社會進步的事情,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作為社會公眾人物的身份。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