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塞勒姆女性為什麼是歷史上獵巫運動的主要獵殺對象
撰文 | 王虹元(俄羅斯聖彼得堡國立大學文學專業在讀副博士 )
普利策獎得主斯泰西·希夫(Stacy Schiff)在其非虛構作品《獵巫:塞勒姆1692》(The Witches: Salem, 1692)中,將目光投向十七世紀末的新英格蘭,以生動筆觸記敍了1692年馬薩諸塞灣殖民地塞勒姆巫術審判事件的始末。和十五世紀至十七世紀在歐洲多國迎來血腥高潮的獵巫運動一樣,塞勒姆事件的受害者也以女性居多。儘管在一些細節上存在差異,女性在事件內外所承受的普遍而荒謬的惡意卻是一以貫之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到獵巫運動中的女性時,我們通常想到的是身處被告席的“女巫”們。希夫則在這起歷時九個月的悲劇事件中關注到了更加多樣化的女性角色及其境遇。女性既是審巫案受害者的主體,又是發起指控的主體:事件由一些年輕女孩對社區中的其他成員發起指控開始,最終導致19人被判處絞刑,其中14人為女性。看似對立的身份實則由共同的線索牽繫起來,為讀者呈現了十七世紀末北美殖民地清教社區中女性的生活樣態。
普利策獎得主斯泰西·希夫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首先從歐洲出發,簡要回顧女性如何成為獵巫運動的主要“獵殺”對象。在此基礎之上,我們將重返塞勒姆,聚焦於這裏的“女巫”,以及反覆遭受“巫術”折磨的女孩子們。畢竟,這一切都讓人疑惑,如果所謂“巫術”歸根結底只是足以容納種種恐懼、怨懟、慾望或嫌惡的巨大空殼,那麼何來言之鑿鑿的指控與罪狀?女孩們的生理病症又從何而來?此外,在男性話語的絕對支配下,女性作為事件的核心參與者與牽連者,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讓歷史聽到了自己的聲音?
01 欲加之罪
希夫在《獵巫》一書中開門見山寫道:“佔據絕對數量的被告女性中迸發出令人不安的女性力量,塞勒姆的故事包含了對這種力量不言而喻的敬意。”事實上,早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法國曆史學家儒勒·米什萊(Jules Michelet)就結合中世紀、文藝復興到十七世紀的相關文獻,在其著作《女巫》中表達了對歐洲文明發展進程中女性力量的稱頌。
米什萊認為,巫術是一種對抗封建制度與羅馬教會壓迫的工具,為宗教倫理體系中長期存在的壓迫與不公提供了出口,而女巫無疑是反叛者的代表。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女巫們是平民大眾僅有的醫師,在實踐中掌握非凡的醫學常識,更是廣大女性的忠誠盟友,傾聽她們難以啓齒的秘密,為她們醫治“出於害羞與自貶的躊躇”而恥於求助男醫的病痛。
法國曆史學家儒勒·米什萊與其1862年的著作《撒旦崇拜與巫術》(Satanism and Witchcraft)封面
米什萊意在讚美女性“治癒和安慰”的使命,認為敏鋭、温柔的天性使她們成為了科學的盟友。而正是這些被十九世紀曆史學者着重刻畫的品質與才能,在她們所生活的時代卻遭到懷疑和貶斥,甚至將她們引向非人酷刑。當然,“女巫”的標籤在當時是極其“普適”的,審判也殘酷到了愚蠢的地步,“巫術”可以被用以對付任何人。
以色列學者蘇拉密斯·薩哈(Shulamith Shahar)在《第四等級:歐洲中世紀婦女史》(The Fourth Estate: A History of Women in the Middle Ages)中指出,婦女遠離社會統治中心,卻還是在緊張和衝突的氛圍中頻頻遭到指控,這或許與父權社會中男性對女性雜糅着慾望的恐懼和憎恨有關;基督教文本也認為婦女天生是低能的造物,是原罪之母,是與不祥之事相伴的永恆誘惑者。
以色列學者蘇拉密斯·薩哈與《第四等級》封面
秉承宗教神學中由來已久的厭女傳統,將獵巫矛頭指向女性的還有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克雷默(Heinrich Kramer)與斯普倫格(Jacob Sprenger)於1486年寫就的“權威獵巫指南”《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此書既是一本集理論闡述、鑑巫方法與審判程序於一身的實用手冊,同時強化了教會文本中形成的特定女性形象:女性的慾望與輕信使她們更容易被邪惡力量擺佈,從而更易參與巫術活動。
另外,“原罪”學説幾乎否定了無辜者的存在,因為他/她即使不犯罪,也終究要因原罪而死。米什萊由此概括了審巫案件中常見的死循環:“法官始終自認判決公正,受審者肯定有罪,若開口辯白就罪加一等;司法不需要絞盡腦汁、累得汗涔涔來分辨是非。面對任何案件,一開始即有定論。”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塞勒姆。
“權威獵巫指南”《女巫之槌》中的圖片
02 自證其罪
“巫術製造了一個惡性循環,針對巫術的指控亦催生了女巫般的行為。” 希夫在《獵巫》中如此描繪塞勒姆事件中因果難辨的局面。關於巫術的指認和供述充滿了錯誤歸因與常識謬誤,人們堅定地相信着夜間飛行、動物化身、撒旦集會,夢境與幻覺成了駁不倒的現實證據。而在指控擴大化的混亂之中尤其令人費解的是,被指控的“女巫”為什麼會對莫須有的罪行供認不諱,又是如何捏造出種種生動細節的?
“女巫”之所以招供,或是因為不堪忍受質問之苦,或是為了換取從輕處罰的機會。除此之外,另外兩種情形更加耐人尋味:
對一些人來説,“懺悔”是得救的必經之路。“從女性口中提取供詞更加容易,因為女性更不確定自己的價值,但更相信治安官的價值”;“女人們為自己惡劣的本性而感到悲痛,連早年的失當行為也被一股腦地翻出來:自殺未遂、偷竊、酗酒、流產、通姦。”
對另一些人來説,她們雖未堅定地選擇懺悔,卻也在被質問時感受到無助和懷疑。比如其中一位被告就陷入了一系列混亂的思索:“之所以無法招供,到底因為她是無辜的,還是因為惡魔逼迫她保持沉默?”“有沒有可能,她無意中和他簽訂了契約?”
60歲的Bridget Bishop是塞勒姆獵巫審判中第一個被處死的女性
塞勒姆女性的虔誠特質在此扮演了重要角色。她們把信仰看得格外私人化,而且比男性更傾向於反思,對自身的罪孽深信不疑:“男人指責自身的罪惡,因為它們腐蝕了靈魂;女人則怪罪於靈魂,即她們自己。”
此外,作者發現,十七世紀新英格蘭人的思想具有某種普遍性,即熱衷邏輯和因果,但其思維時常介於學識與迷信之間,尤其是缺乏醫學與生理學知識——“在令人焦慮的黑暗中,宗教有時似乎是在理性和迷信之間的折中。”這些虔誠篤定而注重因果的女性正符合這種思維特徵,將宗教倫理吸收內化,時刻以之審查自我、憑偶然之事判斷兇吉,將教義文本與生活日常緊密結合,卻又極可能由於不解其意而盲目聯想賦義。在供認過程中堅定也好,搖移也罷,她們都始終被困在那個狹小的框架內,即便處在被迫害者的位置,卻無意識或不得已地為壓迫方開脱,將一切荒謬合理化,甚至心悦誠服地接受自己確實有罪。
而在眾多“女巫”所供認的罪行細節中,同樣可見正統教義與迷信符號在女性心中的混雜。她們條件反射式地將自己的際遇、情緒,乃至病痛與那些人為構造的既定概念綁定起來。有一個例子讓人印象頗深:獵巫運動接近尾聲時,囚犯再度受審,一位55歲的女人説她曾將12年前剛生完最後一個孩子時體弱憂鬱的日子選作“惡魔洗禮”的日期。由於在普遍流傳的“巫術知識”中,魔鬼誘惑常與意志薄弱等因素有關,我們可以想象,這位女性在那次生育後曾經身處怎樣一種痛苦難捱的境況,才會時隔多年仍然回想起那個時候,將它選作“惡魔洗禮”的日子。又及,如果沒有重審,她或許根本沒有機會講出這背後的關聯,只能將那段伴隨着真切的脆弱和痛楚,卻在潛意識裏和罪惡扯上了關係的灰暗記憶長埋於心。
塞勒姆事件中的“女巫”審判
科學常識的缺乏、逼仄與黑暗的環境激發了想象力,但哪怕是這份想象力也受到束縛與指引。於是我們看到,本應相對熟悉女性生理的接生婆在檢查嫌疑人身體時,可以將任何隆起、變色之處當作“女巫的乳頭”,甚至將女性下體的贅疣、乳房飽滿程度在一天中的變化視作巫術的證據;而那些被逼供的人,情急之下講出自己那罪行累累的撒旦故事,卻也談不上“憑空捏造”,只是將偶然浮現在腦海的對象隨機揉進了那塊在混亂中發酵着的污濁苦澀的巫術麪糰。
03 欲誰歸罪
和許多回顧獵巫歷史的學術著作相比,這本非虛構作品有一個明顯的優勢:斯泰西·希夫在講述過程中會不時隱藏學者身份,將敍事切換到相對具體可感的內部視角。如此一來,我們不僅接近了被指控的女性,還得以直面那些同為女性的指控者,從而思考她們控訴的動機。作者曾説,很想知道那些被“施咒”的女孩子在事發時究竟在想些什麼,可惜女孩們並不寫日記(或是沒有留存至今),許多一手資料也早已無跡可尋。但她的努力並未落空。
希夫對女孩們種種令人匪夷所思的症狀進行了詳細刻畫:她們感受到來由不明的疼痛,時而嚎叫、顫抖、胡言亂語,還會瘋狂擺動雙手,飛撲狂奔……今天,我們不會再像十七世紀的塞勒姆村民那樣,將女孩們離奇的表現歸因於巫術,而是將其理解為一種轉換性障礙,即身體的病感是情緒狀態的忠實展現。女孩們的指控無疑給眾多無辜的人帶來災難,但在譴責她們之前,我們仍需要了解:指控背後的歇斯底里源自何處?是什麼讓她們如此痛苦?
在新英格蘭,清教徒女性有這樣一種理想形象:“她應該謙虛、虔誠、勤勉,且不知疲倦。她説話時既不唐突也不囉嗦。她每天會讀兩次《聖經》。她父親是她的君主和法官,有絕對的權威。她對父親言聽計從,在二十多歲後對新婚丈夫同樣如此。”塞勒姆的家長正是基於這樣的原則養育家中的女孩。她們受到嚴格的宗教教育,“靈魂被密切監督和日常審查”,不能自由表達自己的想法,卻又偏偏天生感情充沛、敏感細膩。
試想,如果女孩們身處更加健康包容的成長環境,她們或許不需要讓身體替自己訴説心聲。牢籠般的日常生活與充滿昏暗住宅的焦慮氛圍可能使她們渴望逃脱與釋放,希求獲得更多自由與愛護。而當一個出現受折磨症狀的孩子得到更多關照,這病症也就因周圍孩子的豔羨而獲得了傳染性。教育與信仰讓她們相信病症的來由,相信對幻覺的解釋,而法庭上聚光燈般的持久關注,則鼓勵她們將這伴隨着抽搐的精神快感延續下去。
塞勒姆的女孩們受到嚴格的宗教教育,“靈魂被密切監督和日常審查”
諷刺的是,女孩們從牢籠中逃離的嘗試將她們從常年壓抑的失語狀態帶到眾人矚目的話語中心,但為了維繫這場遊戲,她們只能不斷輸出從成人世界中吸納的東西,或是被成年人利用,道出他人的一己私慾。在很大程度上,“成人世界”被由男性話語構建的宗教與政治權威主導,“女性聲音”剛一發出,旋即消解。
無論如何,這種十足天真卻又能使人充分共情的“出逃”嘗試,很快就落入了一張全然不受女孩們掌控的大網。當她們發覺自己的抽搐與指認可以將活生生的人送往絞架時,不管她們內心是驚駭振奮還是悔恨不已,染血的齒輪都已經被更龐大的馬達帶動,停不下來了。接下來的一切都變得熟悉而讓人厭惡:極端的正確變成極端的錯誤,對權力的依附偽裝成信仰,天主與惡魔的面貌逐漸合而為一。
回看歐洲,巫術隨着啓蒙思想的傳播逐漸衰落。而在十八、十九世紀,浪漫主義者重新從民間文化中汲取養分,又使巫術在文學藝術作品中恢復了部分光彩,而魔鬼契約、撒旦舞會等母題亦在後世被普遍採用,在與其他情節元素的結合中獲得新意,同時又反過來參與我們對歷史事件的重新審視。此外,女巫形象也逐漸掙脱宗教歷史上與侮辱、殺戮相聯繫的語境,衍生出更加多元的含義,甚至成為某種宣言和呼告的化身。它像其他許多文化符號一樣,不斷被賦予新意,但始終以映出人性為使命,如同一面鏡子。
進入流行文化領域的女巫形象含義更加多元
《獵巫》為我們勾勒出了十七世紀末北美清教徒社區女性命運的局部樣貌。圖景是悲觀的,出逃是無力的,反抗沒有出路,順從者又像是唯唯諾諾的幫兇。恐懼和焦慮放大了頑固與惡意,一切荒謬如兒戲,殘忍卻真實存在。
此外,我們還看到當下歷史書寫中重現女性經驗的艱難,復原女性聲音的嘗試在現存史料的基礎上幾乎是無米之炊。她們是獵巫運動的直接牽連者,亦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卻只能在殘缺不全、撲朔迷離的男性話語記錄背後存在。正如蘇珊·弗裏德曼在《圖繪》一書中所言,儘管女性一直有着自己的歷史,但只有在近些年,隨着女性主義的發展,女性才開始“以一種系統、持續和累積的方式”敍述其歷史。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女性生活在主流歷史話語中遭到了系統的擦除或輕視”,而唯當女性實實在在地參與到歷史構建之中時,女性親歷的故事和作為講述者的女性本身才不會被曲解、被掩藏、被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