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任命陳家昌為科學技術部副部長;任命胡衞列為司法部副部長。
免去劉釗的公安部副部長職務;免去許宏才的財政部副部長職務;免去向東的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職務;免去餘兵的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職務。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任命陳家昌為科學技術部副部長;任命胡衞列為司法部副部長。
免去劉釗的公安部副部長職務;免去許宏才的財政部副部長職務;免去向東的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職務;免去餘兵的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職務。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25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