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3家單位可回收電動車廢鉛蓄電池

本報訊(記者 劉洋)北京懸掛臨時標識(橙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3年過渡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期滿,之後此類車輛不得再上路行駛。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瞭解到,除了在門店“以舊換新”外,市民還可以到全市13傢俱有廢鉛蓄電池收集資質的單位進行回收處置超標電動車電池。

昨日,北青報記者在石景山區遠洋山水南區看到,小區充電棚內停放着不少新電動車以及懸掛臨時牌照的電動車,這個充電棚可供10輛電動自動車同時充電。據石景山區消防救援支隊執法一大隊副大隊長楊振毅介紹,全市已經有很多小區配套建設了電動車充電車棚,市民在此充電可享受優惠電價。以石景山區為例,目前該區已建設232個電動自動車棚,今年還將再建150個電動自行車棚,供居民充電。

眼下超標電動車已到了臨近期限,不少市民擔心超標電動車的電池處理問題。對此,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幹部曾小蘭介紹,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淘汰的廢鉛蓄電池俗稱鉛酸電池,這類電池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需要特別處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應將廢鉛蓄電池通過專門渠道交給專業機構進行收集處置。其中,電動自行車及鉛蓄電池的銷售、維修門店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應當交給具有廢鉛蓄電池收集資質的單位進行回收處置。

市民可通過以下途徑處理電動自行車的廢鉛蓄電池:一是在銷售及維修門店購買或維修時通過“以舊換新”等模式進行置換;二是自行交給廢鉛蓄電池的收集網點;三是投入小區的有害垃圾收集桶。目前,北京市共有13家單位具備廢鉛蓄電池收集資質,相關企業名單以及相關的收集網點信息可在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政府網站查詢。除了將不用的超標電動車進行回收處置,市民還可以到全市800多家電動車銷售門店“以舊換新”,購買新車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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