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班牙押解回國的蔡維晉等11人電信網絡詐騙案一審宣判】2021年4月16日,北京海淀法院對從西班牙押解回國的被告人蔡維晉等11人電信網絡詐騙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法庭認定11名被告人均構成詐騙罪,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5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等。上述人員均為台灣居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0月至12月間,11名被告人人在西班牙參加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對生活在內地、香港的中國居民進行語音羣呼,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份,虛構被害人因個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實,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名,先後騙取10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321萬餘元。(總枱央廣記者孫瑩)
來源: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