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男子在檢票口被民警查獲,原是冒用他人身份證坐高鐵

6月17日,衡陽鐵路公安處郴州西站派出所查獲一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購票乘車的男子。目前,該男子已被依法採取行政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6月17日13時38分,郴州西站派出所接到車站進站檢票口值班員報警,其在查驗車票的過程中,發現一名男子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證乘車。接到報警後,執勤民警迅速出動,在郴州西站檢票口將其查獲,並將其傳喚到所接受調查。

失信男子在檢票口被民警查獲,原是冒用他人身份證坐高鐵

△圖源網絡

經查,該男子許某於2018年11月01日,因借款合同糾紛案未履行法律規定給付義務,被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確定為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2021年3月,許某在長沙出差時在路邊曾撿到一張名為王某的身份證。

許某知道自己為限制高消費人員,無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正常購買車票乘坐高鐵。因此在撿到他人證件後,他想到可以通過他人的身份證購票乘車,以滿足日常出行需要,於是便一直將王某的證件帶在身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之規定,許某因涉嫌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件購票乘車,被衡陽鐵路警方處行政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改正。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證人身份的證件,作為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居民身份證明工具,冒用他人身份證,一經發現必將接受嚴厲的處罰。同時,廣大羣眾一旦發現自己身份證丟失、被盜,一定要儘快就地申報掛失並儘快補領新證,有效防止他人冒用,保護好個人信息及財產安全。

通訊員崔文宇 鄒陽 瀟湘晨報記者滿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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