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就全國人大會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向全體公務員發信。
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網站刊發的信件全文
在公開信中,聶德權表示,對任何國家來説,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是無可置疑的。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任何批評《決定》違反“一國兩制”或讓香港變成“一國一制”都“站不住腳”。《決定》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以及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
聶德全還表示,推動《基本法》第23條的國家安全立法工作,多年來被污名化。他相信公務員會明白,在目前形勢下,在香港建立“港版國安法”,堵塞法律漏洞,在《憲法》和《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對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至為重要。
公開信最後,聶德權希望,公務員隊伍作為特區政府的骨幹,團結同心,顯示出應有的擔當,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使命和責任。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竭力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讓“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發揮得更好。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北京日報客户端特派香港報道組
編輯: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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