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向深圳市光明區有關部門反映,深圳公明中學初二年級家委會發動所有班級為教師節購買禮品。教育部門回應稱,該事件為家委會自主行為,學校教師均未參與,同時明確要求學校教師不能接受家長的各種禮品,已通知學校要求家委會將集資退還家長。
今年的教師節又到了,家長向老師表達一下感謝,看似無可厚非,送一聲祝福、一聲謝意,或是一束鮮花等,都能夠表達對老師的敬重。但“眾籌送禮”肯定不行,因為這超出了“禮”的範圍,也是強制向老師送禮。如果這種有時間限定的“眾籌”真的得逞,那麼家校關係勢必變味兒,也讓教師節蒙羞,失去了教師節的意義。
其實,家長是否應該給老師送禮,一直是開學期間、節日等關鍵節點的老生常談話題。總有家長認為,給老師送禮至少沒壞處,就算自己的孩子沒有被“差異照顧”,卻也不至於被老師忽視。畢竟,與老師“打過招呼”的家長,其孩子一定會被老師銘記在心。哪怕不是為了巴結老師,在節日裏送點禮物,也是對老師辛勤工作表達的一點敬意。
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給老師送禮,不符合相關規定,也是一股惡風,該剎!給老師送禮很容易失控,這次送鮮花,下次就可能送更昂貴的禮物,時間久了,就會帶有功利色彩,使送禮變味兒,偏離表達敬意的初衷。一些家長認為,給老師送的禮物越貴,老師就會更加照顧自己的孩子,但那是過去教育不規範狀態下的一種無奈。
而如今,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都有對老師“不許收禮”的嚴格規定。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老師對待學生一視同仁。即使家長再花心思,除一束鮮花等禮物外,老師也不會接受,因為那是不可觸碰的“紅線”。其實,絕大多數老師並非想象的那樣都願意收禮,如今老師的職業操守都很過關,違反規定的僅是極個別老師。
可見,家長給教師送禮之風當剎,且狠剎家長送禮歪風不應僅在教師節,更該是常態。對於孩子的教育,不是靠送禮就能做到,家長應該積極配合老師,一起抓好孩子的教育,這比送禮實際多了。相信隨着教育形勢的不斷向好,學校教育越來越規範化,“給老師送禮”這個話題必將在不遠的將來不會再熱。
(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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