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12月2日,中國金茂與中國宏泰發展在港交所發佈聯合公告稱,中國金茂將以協議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國宏泰。
公告顯示,針對此計劃,法院將在同一聆訊上確認因註銷及剔除計劃股份而削減中國宏泰的已發行股本。批准計劃及確認削減中國宏泰已發行股本的法院命令的正式副本,預期將於12月5日送交開曼羣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
此外,中國宏泰已向港交所申請,而港交所已根據上市規則第6.15(2)條批准撤消中國宏泰股份於港交所的上市地位,自12月6日16時起即時生效,只須待計劃生效後方可作實。
編輯 武新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