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7月10日,美國亞利桑那州州長道格·杜西(Doug Ducey)簽署一項法案,禁止居民在“警察活動”的2.4米(8英尺)範圍內錄製視頻。
根據亞利桑那州這項新法律,故意在2.4米範圍內拍攝警察的行為被歸類為3級輕罪,可判處長達30天的監禁、500美元的罰款和一年緩刑。根據法律規定,警員必須對拍攝者進行至少一次警告後才能指控其犯罪。
該立法將“警察活動”定義為執法人員進行逮捕行動、詢問可疑人員、發傳票、處理情緒行為失常者或者破壞秩序人士。
批評人士認為,這項法律存在漏洞,因為警察可以藉由靠近拍攝他們的人來進行警告、指控。但是提出該法案的共和黨籍州議員約翰·卡瓦納(John Kavanagh)辯稱,只要拍攝者沒有可疑行為,警察沒有理由向距離其2.4米以外的拍攝者靠近。(央視記者 許弢)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