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開幕。政府工作報告提到,有序推進碳達峯碳中和工作。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 “雙控”轉變。
能耗“雙控”可能“誤傷”清潔能源
記者注意到,去年12月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提出,創造條件儘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近日,《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印發,也提出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
能耗“雙控”是指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已經實施多年,為何要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
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教授彭應登稱,國家發改委通過能耗“雙控”優化能源結構,對生產和生活領域進行大幅節能,提高用能效率。但能耗“雙控”存在一個問題,即沒有區分清潔能源和非清潔能源。水電、風電、光電等清潔能源在我國西部地區比較充沛,在使用清潔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時,並不產生二氧化碳排放,所以對清潔能源進行控制意義不大。另外,如果對清潔能源豐富的地區進行能耗控制,也會影響到當地的經濟發展。
“隨着我國可再生能源比例的提高,單純對能耗進行控制,弊端會顯現出來,可能會誤傷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和可再生能源豐沛地區的經濟發展。”彭應登説,要真正實現碳減排,就要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用碳排放的指標替代能耗指標,減污降碳會更加精準。
推進風光電基地及其配套調節性電源規劃建設
政府工作報告還提到,推進大型風光電基地及其配套調節性電源規劃建設,提升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消納能力。
彭應登表示,短時間內完全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不現實,因為風光電是不穩定的。“光電需要有太陽的時候才能發電,風電必須有風的時候才能發電,它們是非連續的能源生產。所以在風光電生產過程中,必須要有配套調節電站。”
在西部地區調研時,彭應登發現,可再生能源發電需要配合火電調峯電站。調峯電站輸出約60%的火電,可再生能源發電約佔40%,這樣才能形成比較穩定可靠的電力輸出。
“這就意味着,我們必須要掌握可再生能源的基本規律。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雖然在逐步提高,但是具有不穩定、不連續的特點,未來一方面要提高儲能技術,另一方面要有必要的配套調節性電站。”他説,推進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要有穩妥規劃,不能冒進。
彭應登同時提到,我國西北地區是大型可再生資源的生產基地,風光電輸送至湖南、上海、北京等地,沿途損耗較大。所以要優先解決當地電力的需求,比如西北地區工業園區、生產生活的電力需求,減少當地局地化石能源的消耗量。
新京報記者 張璐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