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香港8月10日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週二表示,特區政府支持將反外國制裁法這條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
報道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將於8月17日至20日舉行,議程包括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外界預期會將內地6月公佈的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然後在港實施。
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及發展利益,按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可通過列入附件三適用於香港,而在列入附件三前會作諮詢,她亦已提供被諮詢的意見。而列入附件三有兩個方法:一是如國安法,通過公佈實施,另一個則是本地立法實施(如國歌法)。
“我提交的意見是,支持通過本地立法程序去做。”她説。
林鄭月娥表示,如有本地立法過程,讓特區政府更能澄清和釐清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的法律框架及程序,更符合香港法制要求;但若未有此法例而國家在外交層面需要做任何的制裁行動,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以現有法律配合中央的制裁行動。
據報道,今年6月中國公佈反外國制裁法,目的是為了反制、反擊、反對外國對中國進行的“單邊制裁”。
來源:參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