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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加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進一步加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監管,全力守護人民羣眾“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明確,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一是強化安全管理,對食品安全負總責,建立健全覆蓋從總部到門店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效發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作用,督促門店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二是加強自查自糾,定期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和消除風險隱患。三是制止餐飲浪費,要制定細化措施,通過主動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措施減少餐飲浪費。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涉事門店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迅速核查,依法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第134條規定,該責令停產停業的責令停產停業,該吊銷許可證的吊銷許可證。對發現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根據涉事門店違法情形及企業的食品安全責任分工,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5條規定,實施“處罰到人”。
《通知》強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違法行為曝光和聯合懲戒。要積極運用智慧監管手段,主動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對媒體監督和消費者投訴舉報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要嚴格開展現場核查,加大查處結果曝光力度,查處一批、曝光一批。要強化聯合懲戒,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且查證屬實的,事發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同品牌所有門店強化許可審批,增加日常檢查、抽檢頻次,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違法行為。同時,按照《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依法將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總枱央視記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