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通報去年第四季度涉嫌違法用海用島情況
近日,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2021年第四季度涉嫌違法用海用島情況。
通報指出,2021年第四季度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填海4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83公頃。其中,浙江省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39公頃;福建省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27公頃;廣東省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12公頃;廣西壯族自治區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05公頃。
發現並制止跨海橋樑、碼頭、堤壩等涉嫌違法構築物用海19處,涉及海域面積約5.75公頃。其中,遼寧省3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75公頃;天津市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30公頃;山東省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96公頃;浙江省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06公頃;福建省4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58公頃;廣東省6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97公頃;廣西壯族自治區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13公頃。
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用島11處,面積約1.96公頃。其中,浙江省3處,面積約0.02公頃;福建省1處,面積約0.01公頃;廣東省3處,面積約1.44公頃;廣西壯族自治區2處,面積約0.16公頃;海南省2處,面積約0.33公頃。
通報同時指出,2021年,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繼續堅持“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用海用島的苗頭傾向,移交涉嫌違法案件,堅決將違法用海用島消除在萌芽狀態。全國範圍內未出現大規模違法用海用島現象,全年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填海19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0.25公頃;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構築物用海98處,涉及海域面積約29.86公頃;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用島22處,面積約5.47公頃。目前均已移交有關執法機關依法查處。
【來源: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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