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順義施工緻3死事件,涉事工程建設單位被罰737萬元

新京報快訊(記者 徐美慧)近日,北京市順義區原板橋三期項目“11·28”卸料平台側翻造成3名作業工人死亡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7月9日,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該起事故發生後,北京市住建委對涉事項目進行執法調查發現,事發工程建設單位北京華垣盛興置業有限公司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落實不到位及內部管理失靈等問題,已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處罰,罰款金額合計737萬元。

去年11月28日13時23分許,位於順義區趙全營鎮的原板橋三期項目1#商務辦公樓等12項工程施工現場,3#商務辦公樓10層北側卸料平台發生側翻,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82.76萬元。

該起事故發生後,北京市住建委對涉事項目進行執法調查,發現事發工程建設單位北京華垣盛興置業有限公司存在未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對施工、監理單位項目部人員配備及履職方面督促不力等問題,市住建委要求該公司立即整改,切實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

同時,建設單位北京華垣盛興置業有限公司將土方工程、基坑支護及降水工程直接發包,存在將一個單位工程發包給兩個以上的施工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北京市住建委依法對北京華垣盛興置業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處罰,罰款金額合計737萬元,並對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了罰款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起卸料平台側翻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充分暴露出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落實不到位及內部管理失靈等問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的主責單位,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承擔首要責任,應全面履行管理職責,健全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人員並明確其質量安全管理職責,不斷加強工程質量安全施工過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規定。

下一步,市區住建部門將不斷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建設單位不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項目負責人不履行管理職責的行為嚴肅查處,加大曝光力度。

新京報記者 徐美慧

編輯 白爽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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