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女子登記領證,卻發現自己“被結婚”

“結婚登記當天,發現自己意外多了一個丈夫,誰當了我10年的丈夫?”成為阿某心中的疑問。

近日,新疆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監督民政部門撤銷冒名頂替婚姻登記案,併成功化解錯誤婚姻登記背後的行政爭議,申請監督人得以如期舉行了婚禮。

申請監督人阿某向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表達謝意時説:“謝謝你們盡心盡力的幫助,困擾我的冒名婚姻登記問題可算是得到解決了!現在我可以去民政局登記結婚了,太感謝你們了!”

離譜!女子登記領證,卻發現自己“被結婚”

女子領證發現“被結婚”

事情還要從2022年的5月20日説起,阿某與男友特意挑選在這個“520”特殊的日子前往阿克陶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可到了婚姻登記機關卻發現阿某於2012年5月7日與一名男子已經登記結婚,遂拒絕為阿某辦理結婚登記。

聽到這個消息,阿某一臉錯愕,自己明明是第一次結婚,怎麼會有婚姻登記史?而且自己“被登記”結婚的男子根本不認識。

男友更是一頭霧水,兩人感情極好,他堅信阿某不可能揹着自己與他人結婚。

莫名被扣上“已婚”的帽子,阿某和男友既氣憤又委屈,一時又覺得束手無策。

申請檢察監督撤銷冒名婚姻登記

婚禮在即,領不到結婚證,他們的婚禮也無法繼續籌備下去,阿某陷入無盡的煩惱中,她選擇了多渠道維權。

向縣民政局申請撤銷兩次“被婚姻”登記記錄,卻以無權限為由被拒絕撤銷。向阿克陶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被冒名的婚姻登記,卻因不在受理範圍而被拒絕受理。無奈之下,阿某和男友向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民政部門對錯誤婚姻登記予以撤銷。

收到監督申請後,承辦檢察官及時前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和阿某户籍所在地村委會調查核實案件當事人的婚姻登記信息和原始登記材料,並依法詢問了當時婚姻登記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建議,證實案件當事人系被冒用身份信息進行了婚姻登記,與其本人真實婚姻情況不符。

鑑於此,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有關規定並基於已查明的事實向民政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書》,建議撤銷該婚姻登記記錄。

收到《檢察建議書》後,近日,該縣民政局作出撤銷婚姻登記決定書,撤銷了阿某2012年的結婚登記記錄。

相關鏈接:

人民檢察院辦理當事人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婚姻登記類行政訴訟監督案件,應當依法開展調查核實,認為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確有錯誤的,應當依法提出監督糾正意見。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發現相關個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線索、監督立案查處。

人民檢察院根據調查核實認定情況、監督情況,認為婚姻登記存在錯誤應當撤銷的,應當及時向民政部門發送檢察建議書。

民政部門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事實認定相關證明、情況説明、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等證據材料,應當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及時撤銷相關婚姻登記。

民政部門決定撤銷或者更正婚姻登記的,應當將撤銷或者更正婚姻登記決定書於作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同時抄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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