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清晨,美國聯邦政府時隔17年執行了一起死刑程序。死刑犯丹尼爾·路易斯·李(DanielLewisLee)在印第安納州特雷霍特市的一所聯邦監獄被注入毒性鎮靜劑“戊巴比妥”後死亡。
現場觀摩執行過程的美聯社指出,李在執行死刑前表示,我沒做過那件事。我在有生之年犯了很多錯,但絕對沒有殺人。我不是殺人犯,你們在殺死一個無辜的人。
李生前是俄克拉荷馬州的白人至上主義者。李在1996年殺死阿肯色州一家三口後被判死刑。一對夫妻和他們8歲的女兒被李殺死。
李是美國2003年以來時隔17年執行死刑的首個死刑犯。
此前,不僅是人權組織,就連受害家庭的其他家族成員都曾向聯邦法院提出請願書,反對對李執行死刑。
在執行此次死刑7小時前,美國華盛頓聯邦地方法官接受了被告人李的律師提交的中止死刑申請,給李帶來了一線希望。但在原定執行死刑8小時後聯邦最高法院否決了華盛頓地方法院及高級法院的中止死刑決定,命令必須執行死刑。
四個小時後,李留下“我沒殺人”這一最後遺言後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