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只有兩件事不可避免,死亡和納税。區別是前者你只能經歷一次,但後者在一年裏至少要經歷一次,有時則是要不止一次。加拿大人習慣了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政府報税並繳納前一年的所得税,不過令人意想不到的情況有時也會發生。
當一位住在愛德華王子島的加拿大婦女收到一封來自加拿大税務局的信,看到信裏要求對她在2020年的收入徵税時,她認為碰上了報紙上常説的那種騙局。
瑪麗·馬倫
住在一個法裔村莊裏的瑪麗·馬倫是一所大專院校的講師,已經從另一份工作中退休。
她把信拿給兒子和女兒看,他們不敢大意,讓她去諮詢税務局。
結果加拿大税務局告訴馬倫,這封信是真實的,並且政府可以要求人們提前分期繳納税款。
馬倫表示,“我非常震驚。我一直告訴他們,我還沒有完全賺到這筆錢。”這是當然的,因為2020年還沒有過完。
雖然大多數加拿大人是在春季申報前一年的所得税,但今年約有180萬人收到了“提醒”,提醒他們在今年而不是次年,就不得不提前繳納2020年的一大筆税款。
馬倫説,“我總是按時繳税,而且是全額繳税,如果過去幾年我一直拖欠税款,我或許可以理解,他們希望得到一些保證,他們會得到税收。”
馬倫收到的税務局郵件
儘管馬倫已經退休,但還保有另一份工作。她收到的税務局信件中要求她分期付款兩次,每次超過3000加元。第一次是在9月15日,第二次是在12月15日。税務局告訴她,如果遲交預付款會受到處罰,但如果她認為自己今年的收入會減少,因此應繳納的税款也會減少,她可以上訴。
馬倫説,她可以支付税款,但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幸運。在新冠疫情期間,是否每個收到提前催繳税款信件的兒女都能拿出一筆錢,而且必須拿出這筆錢?
根據加拿大税務局的説法,在某些情況下,分期提醒有時可以被忽略。如果居民收到了一封信讓他們交3000加元的税,但這位居民在2020年該交的税實際卻不到3000加元,“你可以無視這個通知。”
加拿大税務局發言人西爾維·布蘭奇表示,當某人的收入沒有預扣税或預扣税額不足時,就需要分期付款。她説,這包括自僱人士,一份以上工作的人或有租金和投資收入的人。某些情況下還可以包括養老金。
布蘭奇説:“為了公平地對待個人,那些沒有從收入中扣繳足夠税款的人必須在全年合理地預估納税,而不是等到下一年的4月30日。”
另一名税務局發言人,保羅·N·墨菲在隨後的電子郵件中説,“重要的是,如果納税人的2020年淨欠税額少於3000加元,則分期付款提醒可能會被忽略,如果不按季度付款,也不需要評估分期付款的利息。”
達爾豪西大學退休教授、税務歷史學家雪莉·蒂洛森説,提前分期付款對一些加拿大人來説是家常便飯。
她説,“如果你怕跟税務局打交道,可能就不會注意到,郵件的重點是他們提供今年分期支付税款的選擇,如果你2020年的收入真的驟降,也許你根本就不用交税。”
蒂洛森説,她不是税務會計,雖然這封信寫得非常準確,但如果人們不讀它或不理解它是什麼意思,“就會説,‘天哪,我欠了3000加元!’或其他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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