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停放電動車,甚至為電動車充電是十分危險的行為,一旦電動車充電設施過熱、線路短路,後果不堪設想。
連日來,昌平警方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電動車在室內充電等問題進行清理整治,然而仍有部分人員不聽勸阻、拒不整改,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2月16日20時許,昌平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安全隱患檢查時,發現一自建房樓樓道內有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既阻礙住户通行又存在安全隱患,民警隨即聯繫上房東高某某,告知其相關規定及整改措施。
同時,針對檢查出的問題,民警出具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記錄並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房東高某某立即整改。
“好好好,您放心吧,我馬上整改”
“消防安全我們會注意的”
“我會通知租户電動車充電的安全隱患,不會讓他們隨意私拉飛線充電、更不會讓他們把車推進樓內的”
......
這是房東高某某向社區民警的保證。
2月19日晚,民警再次對該自建樓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時,發現仍存在違反安全規定,電動車在室內違規充電的問題。
在現場事實和證據面前,房東高某某無從辯解,完全沒有了當時向民警保證的爽快。最終,昌平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給予高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來源:沙河派出所
【來源:平安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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