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名長期在廣發銀行擔任要職的女幹部被開除黨籍。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壽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壽紀檢監察組、遼寧省撫順市監委對廣發銀行原黨委委員、監事長王桂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桂芝(圖片來源《新京報》)
經查,王桂芝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台上講清廉在台下破法紀,長期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規收受多名下屬的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及活動安排,且次數多、時間長、金額大;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錄用、職務晉升等選人用人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利用本人職權,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並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報銷;退休後,未經組織批准,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擔任職務並領取薪酬;為掩蓋其個人貪佔公款,違反財務管理制度,賬外以各種名義隨意發放獎金;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職人員以財物,數額巨大。
對於王桂芝的所作所為,紀檢監察部門評價稱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可以看到,王桂芝涉嫌犯有三項罪名,而且是既受賄、又行賄,這在同類落馬官員中並不多見。
王桂芝是在今年3月被查的,當時,距她退休已經過去了兩年半。官方簡歷顯示,王桂芝出生於1960年8月,任職金融系統近40年。她曾歷任廣發銀行鄭州分行資金部總經理,總行規劃與管理部總經理,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廣州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後同時任廣發銀行黨委委員。2011年7月,王桂芝任廣發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2013年3月任廣發銀行副行長,2018年1月任廣發銀行監事長,2020年8月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她是在1999年2月獲任廣發銀行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的,當時她只有38歲,可謂頗受重用。另外王桂芝在廣發銀行總行擔任高管期間,與該銀行已經落馬的前董事長王濱的任職時間也有交集。
公開信息顯示,王濱曾擔任廣發銀行董事長近三年。2018年12月,其被該行董事會選舉為董事長,任職資格於2019年3月15日經銀保監會核准,直至2022年1月,王濱被查。除了擔任廣發銀行董事長外,王濱同期還是廣發銀行上級單位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的黨委書記、董事長。
9月1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濱受賄、隱瞞境外存款一案,對被告人王濱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隱瞞境外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王濱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央視新聞等
編撰/楊鑫宇 編輯/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