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第七版)將於4月1日起啓用。記者近日從國家衞生健康委瞭解到,為保障新版證件和舊版證件順利交替,國家衞生健康委、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啓用出生醫學證明(第七版)的通知》,明確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啓用及舊版的清理銷燬等相關要求。
出生醫學證明(第七版)樣證式樣。(圖片來源於國家衞生健康委)
出生醫學證明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2023年4月1日起啓用的出生醫學證明(第七版),由國家衞生健康委統一制發,原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簽發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版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副頁和存根三聯右下方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表示形式由“1位字母+9位數字”變更為“1位字母+9位數字+條形碼”,相應區域的底色由綠色改為黃色,其他文字、格式、色值以及所有防偽技術均未改動。
通知要求,2023年4月1日起,各地要及時清理本部門及各級管理機構、簽發機構尚未使用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按廢證管理要求予以處理,不得延期使用。要認真做好舊版證件登記工作,如實記錄證件編號和數量,在證件中標識作廢,逐級報至省級衞生健康行政部門集中銷燬,並作好銷燬記錄。
據瞭解,為確保新版出生醫學證明順利啓用,各地多家醫院已對庫存舊版出生醫學證明進行全面清點、收繳,加蓋作廢標誌,做到老版空白證件“一張不漏,一張不丟”。(記者李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