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南昌42人被行政處罰!都是因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
2021年2月11日除夕夜,南昌市禁燃辦組織公安、城管、消防救援、市場監督等部門和街道鄉鎮聯勤聯動,出動巡查力量1萬餘人次,大力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整治行動。
當晚,公安110接到燃放煙花爆竹警情48起。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31起,行政處罰42人。
今年春節前受網絡流傳涉煙花爆竹有關信息影響
南昌市違法燃放行為有所反彈
再次提醒大家
南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沒有變化
南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沒有變化
南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沒有變化
在南昌市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依然屬於違法行為。
請大家看清楚
南昌禁燃區範圍
1、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灣裏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祺周管理處轄區除外)、高新技術開發區(鯉魚洲管理處轄區除外)、紅谷灘新區全域;2、新建區:長堎鎮、望城鎮、長堎工業園區;3、南昌縣:昌南大道以南(與青雲譜區、青山湖區接壤),贛江以東,南外環高速、西外環鐵路線、翠林南大道以北,翠林中大道、昌東大道以西的合圍區域,南昌縣殯儀館;4、安義縣:龍津鎮;5、進賢縣:民和鎮。
南昌市禁燃辦提醒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南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可能危害生命財產安全,引發火災和炸傷、灼傷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產生噪音擾民。公安機關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
來源:江南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