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網消息 9月15日,康得新發布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安部門移送起訴告知書。內容指出,康得新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案一案,已於2020年9月9日被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涉嫌犯罪事實均發生在2012年以後。
據其披露,包括康得新公司董事長鍾玉在內的4名直接責任主管人員均已於2020年9月9日由公安部門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資料顯示,鍾玉作為康得新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
徐曙作為康得新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
王瑜作為康得新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挪用資金罪。
張麗雄作為康得新公司直接責任人員,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此外,其還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