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12日上午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王立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王立科不僅涉嫌受賄罪,還涉嫌行賄罪。這一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亦曾點明,指出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等,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王立科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王立科出生於1964年12月,山東蓬萊人,早年在遼寧省公安系統工作,曾任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
2013年,王立科南下江蘇省,任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12月晉升江蘇省副省長。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0年10月24日20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王立科主動投案、接受調查。
今年9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開除王立科的黨籍和公職,通報措辭非常嚴厲:
經查,王立科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政治上毫無原則,喪失“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投機、攀附貼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生活奢靡腐敗,違規長期佔用公車和辦公用房,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其及家人提供服務;
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
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
貪婪妄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賄送鉅額財物,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此後,金盾影視中心主任、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總監製李學政披露,王立科曾強行干預該劇的播出,他下令刪除所有支持劇組工作的江蘇政法部門的“鳴謝”單位,並粗暴指責有關部門對劇組拍攝工作的支持行為,還向有關部門領導強烈反映這部電視劇的“危害性”,要爭取“停播”等等。但王立科的行為受到了正義正直領導的不滿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