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香港“橙新聞”消息,涉去年20次在香港各處鼓吹“港獨”,香港男子馬俊文早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今日((11日)下午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年9個月。
據報道,辯方今日求情稱,被告並沒有任暴力衝擊行為,他大多隻獨自呼叫口號,沒有實在的意義及組織。還稱本案情節較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輕微,法官對此反駁,“佢(唐英傑)一日咋喎,被告20次,點解覺得佢唔系特別嚴重?(他一天而已,被告有20次,為什麼你會覺得他不是特別嚴重?)”
報道稱,30歲的被告馬俊文報稱無業,被裁定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涉及20宗不同事件。他被控去年8月15日至11月1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