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日本熊本縣水俁市出現了一種怪病。
船匠田中的兩個女兒相繼出現手足麻痹、口齒不清的症狀,這之後,近2000人因同類病症喪命,就連附近的貓也開始步態不穩、身體抽搐,甚至跳海死亡。
這種讓人和動物遭受極度痛苦的怪病,就是被稱作“世界數大公害事件之一”的水俁病。經調查,日本氮肥公司自1925年起向水中排放的含汞工業廢水,被坐實為水俁病的元兇。
數十年過去,日本政府於4月13日召開閣僚會議,正式決定向海洋排放福島第一核電站核廢水。
對有些人來説,歷史的教訓似乎瞭然無痕。
2011年3月,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災難性核泄漏。圖源:人民視覺
一
2011年3月,日本東北太平洋地區發生里氏9級地震,福島第一核電站因海水灌入發生斷電,多個核反應堆爆炸、堆芯熔燬。此後的10年,如何“消化”核廢水,成了福島核事故善後處理中的重大難題。
據日方消息,東京電力公司此前曾設置事故放射性廢水淨化處理裝置,其中包括鍶銫吸附裝置、反滲透膜除鹽裝置、多核素去除裝置,用以去除核廢水中的大部分放射性核素,並設置大量貯罐用以貯存經過淨化的廢水。
而今,有關貯罐已貯存約124萬噸核廢水,預計將於2022年秋達到貯存上限。為了不對廢堆作業構成阻礙,日本政府宣佈將在2年後將核廢水排海。
要知道,歷史上發生的核事故,如切爾諾貝利和三哩島核事故,採用的排污方式都是“大氣釋放”;而據日方表態,其所選擇的“排海釋放”,主要是“希望通過海水的稀釋作用來降低危害”。
公開數據顯示,福島核廢水中的氚污染濃度超過日本本國標準約12倍。日本廣播協會(NHK)報道稱,若有關核廢水於2023年開始傾倒入海,持續數十年後,核廢水濃度將稀釋至國際排放標準的1/40,“即使人們每天飲用2升廢水,也不會對身體健康造成損害”。
但與此同時,也有日方人士表態,處理核廢水並非僅有一條路,“在陸地上繼續建設大型貯罐”或“用灰漿凝固處理”都是現行技術條件下的可行方式;不過,若出於經濟、時間成本考慮,將核廢水往大海“一倒了之”,倒是更“省錢、快捷”的選擇。
二
為了安撫國際社會,日本政府正極力宣傳核廢水入海的安全性。但即使是已經過精密過濾程序的核廢水,其帶給人類健康、海洋環境、食品安全的影響依然難以估量。
首先是過濾後廢水中的主要放射性物質——氚。其半衰期為12.5年,雖然輻射危害相對較輕,但氚的同位素氫是生命細胞中普遍存在的一類元素,很容易被生物吸收並參與其新陳代謝過程,影響力不容小覷。
在氚之外,銫137、鍶90、碘129等放射性元素也可能在入海核廢水中同時超標。其中,碘129的半衰期長達1570萬年,可引起甲狀腺癌。日方所謂“經過大量稀釋後實現污染物濃度達標”,只意味着有關元素產生即時毒性的概率降低,而隨着大量核廢水持續流入太平洋,放射性物質總量並不會減少。
核廢水入海後,大部分放射性元素會被海洋微生物吸收,經過食物鏈循環,它們中的一部分將隨水產品進入陸地、出現在人類餐桌;剩下的會逐漸沉積在海洋之中,甚至可能通過自然循環、在特定區域形成高濃度聚集,最終成為長期隱患。
有日本學者指出,福島周邊的海洋不僅是當地漁民賴以生存的漁場,也是太平洋乃至全球海洋的一部分。福島沿岸擁有世界上最強的洋流,從核廢水排放之日起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將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域,10年後蔓延至全球海域。
從這個意義上講,核廢水入海不僅僅是重創東北亞地區和北太平洋地區漁業品牌的商業問題,更是影響到全球魚類遷徙、人類健康、生態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存亡之問”。
2017年10月,工作人員在核廢料儲存場工作。圖源:人民日報
三
最新民調顯示,約有50%的日本國民反對政府給出的排海方案。福島民眾目前已在多地發起示威抗議,舉起“海洋在哭泣”“反對含氚廢水排入海洋”等標語牌,希望“政府不要單方面強行決定”。
作為日本近鄰之一的韓國,已明確表態要求日方無保留公開相關信息,並與周邊國家協商決定核電站廢水排放計劃;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敦促日方“認清自身責任,重新審視福島核電站核廢水處置問題,在同各利益攸關國家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前,不得擅自啓動排海”。
當年水俁病發生後,日本氮肥公司一直不願承認疾病系由自身排污造成。受害者和相關公司的官司打了數十年,一些病人直到去世後才等來經濟賠償。1977年,水俁病首例病例發病20餘年後,日本政府才開始封鎖並填平汞污染嚴重海域。
這是環境污染最大的問題:總是由更多人的生命健康去分擔少部分人不願承擔的責任。
在經濟全球化浪潮勢不可擋的今天,這一“責任攤分”似乎也越來越常見。部分發達國家歷史上的碳排放造成了温室氣體濃度的飆升,現在卻要由全世界共同應對;福島核廢水入海,太平洋地區乃至全球民眾卻需為此付出難以估量的代價。
對此,島妹只想説,“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是一個口號,而是比任何時代都更切近現實的存在。當下的全球環境治理也需要一個新秩序,一個強調責任的新秩序。
文/雲間子編輯/點蒼
來源:俠客島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