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號牌”是指在機動車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門核發的車輛牌照之前,作為車輛合法上路行駛的證明。是一種作為準予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紙質機動車號牌,也稱“臨時行駛車號牌”。
臨時牌照一般多用於買了新車之後,不能及時拿到正規牌照的新車短時間使用,在此期間車輛上路必須使用臨時號牌,它的法律效應和正式牌照是一樣的,在取得正式牌照後臨時號牌即作廢。
眾所周知
尚未取得正式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必須先領取臨時通行號牌
然而現實生活中卻有一些駕駛員
總認為交警蜀黍不會查臨牌
當臨牌到期或拿到正式號牌後
仍然懷着僥倖心理
想着如果“誤闖”紅燈或超速等違法
就不會遭遇處罰了
依然開着過期臨牌車上路
蜀黍特此奉勸各位駕駛員一句:
不要心存僥倖
今天
蘭州有一位車主
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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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15時許,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溝河高速大隊民警執勤時,發現一輛黑色奔馳轎車內的臨時號牌在3月9日已經到期了。
經民警檢查在該車後備廂內赫然“躺”着一副正規號牌。駕駛員見此趕忙解釋,稱平時工作太忙,雖然拿到了車管所辦理的正式號牌,僥倖的認為即使車輛放臨時號牌也不會被交警檢查,便大膽上路。
駕駛員因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被處200元罰款,記12分,駕駛證也因為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記滿12分被扣留。
特別提醒
①臨時號牌的法律效應和正式號牌是一樣的。如果不張貼臨時牌照,就屬於上道路行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將被處以罰款200元並記12分。
②車輛臨時號牌和正式號牌性質一樣,違法處罰力度也一樣,只要違法都會被記錄,所以不能抱有僥倖心理。
③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使用臨時號牌的,必須到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臨牌延期手續。駕駛臨牌過期車輛上路,一旦引發交通事故,保險將不予理賠,都是車主自己買單。
④懸掛臨時號牌的車輛,應當同時粘貼2張臨時號牌:1張粘貼在車內前擋風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另1張應當粘貼在車內後擋風玻璃左下角。
臨牌不是擋箭牌!
開車上路就應遵守交通規則,
不闖紅燈,不亂停車,
不亂鳴笛,斑馬線上不搶先,
不要用任何手段掩飾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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