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種不文明養犬行為 10月1日起處罰

福州晚報訊 對於遛狗時未由成年人牽繩、未及時清理犬隻在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等不文明養犬行為,10月1日起將按照《福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進行處罰。昨日上午,市委文明辦、市城管委在五一廣場共同舉辦“文明養犬”公益宣傳活動,吸引了不少市民關注。

在活動現場,主持人向市民講述了《福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意義,還重點介紹了文明養犬的規定。

主辦方向全體市民發出依法養犬、健康養犬、文明養犬的倡議。隨後,參加活動的人員在宣傳海報上簽名承諾。

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會副主席徐舒鵬介紹,《福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明確規定,以下三種養犬不文明行為被列入重點治理清單:攜帶犬隻外出時,未由成年人束犬鏈牽領,未主動避讓他人;攜帶除導盲犬、助殘犬以外的犬隻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進入辦公、生產、經營等公共場所;未及時清理犬隻在公共區域排泄的糞便。若有前兩種行為,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警告後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若有第三種行為,由市容環境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治理狗患,文明養犬,關鍵在人。”徐舒鵬説,希望此次宣傳活動能夠提高市民文明養犬意識和安全意識。

此次宣傳活動還邀請福建省曙光救援中心向大家展示搜救工作犬的搜救技能,介紹工作犬與普通寵物犬的區別。另外,福建省素馨小動物保護中心的志願者向在場市民講解了寵物犬拴繩方式、清理犬糞等知識。

“牽引繩是狗狗的生命繩。”志願者素素説,市民養犬首先要學會使用牽引繩。這樣一來,狗狗不容易走丟,也能夠避免一些安全事故發生。

素素介紹,每年該中心都要收治一二百隻被遺棄的貓和狗。主人遺棄狗狗,產生了流浪狗現象,導致城市狗患發生,給市民的人身安全埋下隱患。為此,市城管委工作人員和志願者都呼籲市民切勿隨意遺棄寵物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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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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