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日前發佈《關於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3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1020元,其中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640元,並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達到每人每年380元。
6月13日,在江蘇省射陽縣市民中心,工作人員為市民辦理業務。記者柳文惠 攝
為不斷增強基本醫療保障能力,通知從合理確定籌資標準、健全待遇保障機制、紮實推進參保擴面等十個方面增強居民醫保保障能力,努力解除羣眾看病就醫後顧之憂。
在籌資標準方面,通知明確中央財政繼續按規定對地方實施分檔補助,對西部、中部地區省份分別按照人均財政補助標準80%、6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東部地區省份分別按照一定比例補助。同時要求統籌居民醫保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安排和使用,確保大病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待遇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全面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促進制度規範統一、待遇保障均衡。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鞏固住院待遇水平,確保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二是穩步提升門診保障水平,有條件的地區可將居民醫保年度新增籌資的一定比例用於加強門診保障,繼續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統籌現有門診保障措施,加強保障能力,有條件的地區可逐步將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覆蓋範圍擴大到心腦血管疾病。三是加強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進一步減輕參保居民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同時,通知聚焦重點人羣、關鍵環節,將加大參保繳費工作力度,確保應參盡參。包括做好學生、兒童和新生兒、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羣參保工作,動員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保;全面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對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等。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促進醫保高質量發展成果更好惠及參保羣眾。
( 記者 彭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