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財政部瞭解到,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聯合發佈公告,明確將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政策,延續實施至明年底。
公告明確,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税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政策實施以來,有效激發了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國家税務總局此前發佈數據顯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406.8億元,同比增長108.5%,其中7月份免徵車購税71.7億元,同比增長119.1%。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