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紀檢監察系統整治“燈下黑”
今天下午,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南方電網”)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南方電網黨組巡視組副組長郭可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南方電網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廣東省監察委員會指定,清遠市監察委員會對其立案監察調查。
曾在被巡視分公司任職接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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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履歷顯示,郭可青,男,漢族,1966年12月出生,河南西峽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後,歷任廣東火電工程總公司機械部部長、副總工程師。
2006年8月,郭可青任廣東電網公司肇慶供電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此後至被查,長期在南方電網紀檢系統任職。歷任廣東電網公司紀委副書記,廣東電網公司惠州供電局局長、黨委委員、副書記;2014年9月至去年7月,歷任海南電網公司董事、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董事、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去年7月至被查,任南方電網黨組巡視組副組長。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注意到,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十一巡視組曾對南方電網黨組進行常規巡視。當年8月,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南方電網黨組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不到底,履行監督責任存在差距,同級監督擔當不足,執紀偏寬偏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工程項目和設備採購等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基層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等。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去年9月,南方電網黨組啓動黨的十九大後的第七輪巡視。在這一輪巡視中,南方電網黨組巡視組分別對廣東電網公司黨委、深圳供電局黨委開展常規巡視,對廣州供電局黨委提級開展常規巡視。身為黨組巡視組副組長的郭可青,在廣東電網公司任職時間接近25年。
就在上個月,南方電網也有一個高管被查。4月6日,南方電網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南方電網出資企業專職董事羅體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南方電網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廣東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什麼是指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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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要求“持續懲治國有企業腐敗問題,強化廉潔風險防控。”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梳理今年來被查的國企高管後發現,不少人都被所在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如,4月27日被查的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張雲祥,被甘肅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白銀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指定管轄是什麼,為什麼要作出指定管轄?
2018年3月20日正式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把所有行使公權力人員納入統一監督的範圍,實現對公權力監督的全覆蓋、無死角。其中,監察法第十七條對指定管轄原則和提級指定管轄原則作出規定。監察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上級監察機關可以將其所管轄的監察事項指定下級監察機關管轄。也因此,對於郭可青,廣東省監委可以指定清遠市監委對其立案進行監察調查。
另外,去年還曾有一個湖北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涉嫌違紀違法後,“跨省”接受山東省濟南市監委監察調查。去年9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委員、副總隊長劉明珠(一級指揮長消防救援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濟南市監委監察調查。
公開履歷顯示,劉明珠是湖北人,其任職也沒有離開湖北。作為湖北幹部,他為何卻由山東省濟南市紀委監委進行審查調查?
根據規定,上級監察機關也可以將下級監察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事項指定給其他監察機關管轄。因此,基於國家監委的指定,山東省監委對劉明珠案行使管轄權。而根據國家監委相關規定,對於交由省級監委調查的監察事項,省級監委可以自行調查,也可以指定給下級監委調查。因此,山東省監委又將劉明珠案指定給濟南市監委進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