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張天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今天在京舉行記者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介紹了2020年度立法工作完成情況以及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嶽仲明説,2020年度立法工作主要有四大亮點:第一,新制定法律數量多。截至11月11日第二十三次常委會會議閉幕,2020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9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0件,12月常委會會議還將審議通過一些法律。第二,制定修改法律分量重。通過的民法典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國旗法、國徽法,審議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等。第三,立法保障改革蹄疾步穩。審議長江保護法草案、國防法修訂草案、海警法草案等,擬提請第二十四次常委會會議審議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草案、監察官法草案,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退役軍人保障法,修改專利法、著作權法、人民武裝警察法。及時作出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等授權決定。第四,統籌做好疫情防控立法修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制定了強化公共衞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首次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此項立法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
嶽仲明介紹,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八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草案擬由常委會決定提出議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明年安排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行政處罰法(修改)、動物防疫法(修改)、鄉村振興促進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海警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反食品浪費法、反有組織犯罪法、監察官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兵役法(修改)、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改)、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案,爭取早日出台。
《 人民日報 》( 2020年12月22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