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養老成坑老 這六種形式的“養老服務”要注意了

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周蕎

只需補繳幾萬,就能通過“特殊渠道”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還比普通標準的高。這樣的“好事”,你會相信嗎?

日前,重慶長壽警方破獲一起以養老社保為由的特大詐騙案,涉案金額達3000餘萬元,受騙羣眾300餘人,其中多為老年人。

昨(20)日,市民政局發佈提示防範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提醒,近年來,以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開展的非法集資活動在重慶屢見不鮮。老年人朋友要理性選擇合法合規的投資理財渠道,守好“養老錢”。

養老服務為餌

進行非法活動

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會打着‘養老’旗號,假借投資養老項目、旅居候鳥養老、體驗老年用品產品、銷售老年公寓的名義,以預付打折、還本付息、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開展活動。”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集資人層出不窮的手段也導致養老等重點領域風險突出,且行為本身具有違法性、利誘性、涉眾性。

記者瞭解到,以長壽警方破獲的3000萬案值的養老社保案為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便是聲稱自己有“特殊渠道”,以“代辦社保補繳”的名義,向羣眾收取幾萬至十幾萬元不等的費用後,會按月發放930元至2000元不等的“退休金”。

該負責人談到,非法集資的危害性極大。一方面,依據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若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不受法律保護。另一方面,刑法對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經營罪等有明確的規定,組織或者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害人害己害家庭。

不輕信 守好養老錢

這六種形式的“養老服務”要注意了!

據介紹,從全國各類非法集資案件出發分析,在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主要囊括以下六種形式。

一是,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個別養老服務企業沒有養老基地或養老實體,或雖有養老實體但承諾明顯超過其牀位供給能力或超出可持續盈利水平的還本付息,便以高額利息分紅回報或享受消費優惠為誘餌,引誘老年人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高額收取會員費、保證金。

二是,以投資“養老項目”名義吸收資金。虛構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項目名義,以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回報、有限合夥、私募基金等形式。

三是,以銷售“養老公寓”名義吸收資金。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或以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銷售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承諾入住老年公寓後給予優惠打折、不入住則給予高於銀行利息分紅的方式,收取高額房款、租金、押金。

四是,以“以房養老”為名,通過為投資人包辦房產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儲。以可實現“以房養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誘騙老年人通過房產抵押借款理財。

五是,以銷售“老年產品”名義吸收資金。個別機構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欺騙、誘導方式,以免費旅遊、贈送實物等為誘餌。

六是,以銷售“保健產品”名義吸收資金。通過會議營銷、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贈送禮品或者不合理低價旅遊、電話推銷、上門推銷、網絡銷售等形式,向老年人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推銷所謂“保健品”。

實際上,針對上述形式,重慶市早已出台相關規定以嚴格限制。記者瞭解到,譬如《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所交保證金或者押金,金額不得超過該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月服務費的六倍,並應交至該養老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户,不向個人賬户繳納資金。

市民政局提醒,老年人朋友應理性選擇合法合規的投資理財渠道,不為高額回報所誘惑,切勿輕易預付高額養老服務費。同時,進行投資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輕信他人,守好自己的養老錢。

公告提示,若發現養老服務領域涉嫌非法集資行為,請及時撥打89188327舉報熱線或者向當地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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