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時刻,我們最容易衝動消費?
以前會以為是雙11、618大打折的時候,被專櫃小姐的“美女你穿好有氣質”等等話術、忽悠得忘乎所以的時候,或者明裏暗裏被嘲笑“買不起”,咬牙不服氣的時候......
有了孩子才知道,這些都不算啥。
真正失去理智的時候,是看見孩子眼中流露出“眼巴巴”的豔羨,為了玩別人的玩具“卑躬屈膝”的樣子。
有娃的人都懂得。
雖然一直努力想給孩子最好的,但我們不可能這樣簡單粗暴地應對孩子的“羨慕”:別人家孩子有,我家孩子也得有。
有些事情除了羨慕我們真的無能為力,別人家的大房子、周遊列國、頭等艙...更重要的是,孩子要有接受別人更好的心態,學會控制自己的慾望。
拿小川來説。最近,他出去和小夥伴玩的時候(唉,估計又有段時間只能自己玩了),老是眼巴巴地盯着別人手裏的水彈槍和屁股底下的自行車。為了玩一下水彈槍、騎一下自行車,還曾“低聲下氣”巴結小夥伴。
看的我心裏不是個滋味。
但最後,我沒給他買便宜的水彈槍,反而買了挺貴的自行車。為什麼?聽我慢慢來説吧~
羨慕別人,是“命中註定”
羨慕,是人的天性。
不管處在什麼年齡、什麼時代,我們都會有“羨慕”別人的時候。
我們的小時候,不比現在,好東西更稀缺,更容易羨慕別人擁有難得一見的衣服、零食、玩具、書。
剛有有線電視那會,我家沒裝,就經常跑到隔壁鄰居家蹭看。時間久了,人家雖然沒説什麼,估計心裏不太舒服。小時候不懂這些人情世故啊,厚臉皮賴着。
媽媽一遍看着氣的夠嗆,硬把我拉回家,狠狠罵了一頓,説我沒出息啥的。當時心裏可氣了,後來才明白家裏條件確實不允許我們隨便多花那幾百塊錢。
但理解有些遲了,心裏對爸媽憋了好一陣子氣。
羨慕也從來不只是小孩子才會做的事,大人也一樣不能免俗。現在,我們依然會羨慕別人,羨慕別人家的好房子、好孩子、好老公...
它就像喜怒哀樂一樣,是一種隨時隨地可能會產生的情緒。
其實,孩子會羨慕是一件好事。
這説明,他開始走出自己的世界,認識到除了“我”之外的“你”和“他”,發現了在一些方面會出現“人有我無”的情況。
這就是世界本來的樣子。
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都有着自己的優勢、資源。
所以,總有一部分人會在某個方面比另一些人更“優越”,會得到更多的關注、收穫更多。
這是孩子從小就要明白並接受的現實。唯有這樣,他才會明白:
他的羨慕“事出有因”,就像餓了吃飯、渴了喝水一樣,再自然不過。
孩子羨慕別人,家長的回應很重要
雖説羨慕是一種健康的情緒,但處理不好,很可能會走偏。我們看到孩子羨慕別人的時候都容易衝動消費,更何況還小的孩子。
所以,當孩子羨慕別人時,我們的態度就顯得格外重要。
就拿小川的例子來説,看到小夥伴的水彈槍,很是喜歡,跟我説了幾次:“你看誰誰誰的水彈槍,超級酷……”
這時,我們要怎麼反應?一般有這幾種:
?別人有咱也得有:生怕孩子缺啥少啥,別的娃有的玩具,自己孩兒一樣不能落下,就算荷包乾癟,也要“咬緊牙”滿足孩子;
?説別人壞話:一般會先説一通這個玩具哪裏哪裏不好,然後説咱們不稀罕這個,咱們家裏有更好的;
?覺得丟人:這類家長覺得“羨慕”別人是難以啓齒的,説出來會被看癟、低人一等;
?哭窮:直接跟孩子説,咱家不如誰誰家有錢,沒錢給你買這麼多玩具,我們要節約點,不能再買玩具亂花錢了;
?勵志教育:你如果想要這個玩具,就要好好唸書,找個好工作,掙錢了就能想買什麼買什麼。
這幾種反應都有各自不妥的地方,但他們最大的不足在於:急於替孩子做決定或者給事情下論斷,沒有真正理解孩子。
其實,我們可以有更好的引導方式:
單純羨慕
這種情況下,孩子其實只是想跟我們分享他看到的、喜歡的、羨慕的東西,並沒有其他的意思。
這時,我們要做的只有三件事:
①讓孩子説出羨慕的情緒,千萬別憋着
當孩子羨慕別人時,我們一定要鼓勵他説出來,大大方方地告訴他:你會羨慕朋友,媽媽也會羨慕朋友,這是很正常的。
相比於表達,一味地把羨慕的情緒憋在心裏,反倒更會壞事。
就像前面説的,有的家長覺得孩子把羨慕別人表達出來很丟人,很容易造成孩子不敢表達的心理。
雖然孩子表面上看着雲淡風輕、無慾無求、很是懂事,但心裏卻十分在意。在行為和心理如此“矛盾”的狀態下,孩子就會出現討好行為。
比如,孩子羨慕小夥伴的玩具,雖然不説,但心裏依舊想上手玩一玩,這時候他就會選擇去討好別人,從而獲得這樣的機會。
久而久之,孩子在面對我們不能滿足的慾望時,很可能選擇不再跟我們溝通,而是自己偷偷想辦法解決。卡債、網貸...那些觸目驚心的新聞事件,有時離我們真的並不遙遠。
②當孩子的聽眾,及時共情
我們可以真誠地和孩子討論所羨慕的事情,讓羨慕的情緒有一個出口、有一個可以自由表達的地方。
比如,孩子喜歡小夥伴的水彈槍,我們就可以跟孩子討論,為什麼這樣的水彈槍比他的水彈槍好?好在哪裏呢?
③鼓勵孩子誇讚他羨慕的人、事、物
我也會鼓勵孩子去跟小夥伴表達,主動説一説水彈槍的優點,表達他對槍的喜歡。
這樣一來,孩子既可以學習真誠地讚美別人;又獲得了一個和他羨慕的人、事、物的接觸交流的機會,何樂而不為呢。
想要擁有
當然,也有很多時候,孩子是真的想要擁有自己羨慕的事和物。
此時,我們依舊需要做三件事:
①將情緒和行為分開
前面我有提到,當孩子羨慕別人時,我們要學會共情,讓孩子有一個情緒出口。
但共情的過程中,我們理解的是孩子情緒,但並不代表支持“擁有”的行為。
畢竟,很多時候孩子羨慕的事情,是我們的能力無法做到的。比如,孩子覺得同學家的房子大、車子好,也想“住豪宅、開豪車”。
這時,我們可以理解孩子的這種渴望,讓他知道自己的情緒是被接受的,但依舊可以拒絕這麼做,因為實際情況不允許。
還要告訴孩子,羨慕的東西不一定要擁有。
②分清“需要”和“想要”,有條件的滿足
引導孩子對羨慕的事物進行思考,分辨出是“需要的”(剛需)還是“想要的”(慾望)。
需要的,一般情況下都會滿足;想要的,要考慮是不是合情理。
比如,小川羨慕的水彈槍就屬於“想要的”那類,而自行車屬於“需要的”那類。
當然,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判斷是兩人共同討論的結果。
小川原來是有自行車,但小了,騎起來已經很不舒服。他的確“需要”再買一輛適合青少年的自行車。
水彈槍,他已經有兩把了。仔細比較的話,除了外觀,本質的差異不大。平時他也玩的很少,沒有小夥伴揪團,幾乎想不起來玩。所以,不屬於必需的範圍,只是他一時興起的“想要”。
對兩件玩具的性質上達成了共識,小川很愉快地接受買自行車、不買水彈槍的決定。
年級大點的孩子,我們還可以考慮“有條件的滿足”:鼓勵他自己“理財”,通過攢零用錢、壓歲錢買裙子,等到錢攢夠了,如果孩子依舊喜歡,那就可以買。
這樣做不是故意為難孩子,而是要讓她明白:
想要擁有就要付出,沒有“免費的午餐”;
努力得到後,更要懂得珍惜;
當然,也可以讓孩子學習選擇、分清輕重、懂得勤儉的美德。
羨慕可以,嫉妒大可不必
其實,孩子是慾望最少、最不看重物質的。很多時候,他們的羨慕,只是簡單的羨慕,沒有任何惡意。
但如果我們一直不能正確處理他的“羨慕”,無傷大雅的羨慕就有可能演變成傷人傷己的“嫉妒”,甚至恨。
我有一個朋友,什麼都好,就是心眼小。也許是從小生活的艱難不易,造就了她不平衡的心理。看到別人更好時,她總是忿忿不平的、總要雞蛋裏挑骨頭,不能誠心誠意地去讚美別人。
這種嫉妒態度不被旁人喜歡,更重要的是傷害了自己。別人的好,竟然變成讓自己難受的原因。
而她之所以會打壓別人、折磨自己,根源還是在“人有我無”上。
所以,在孩子羨慕別人時,我們除了鼓勵他去讚美別人、合理化自己的慾望,還要記得引導孩子去發現什麼是“我也有”的。
就像下面這個小男孩,就為我們上演了教科書般的一幕。
當他在公園被一個小朋友嘲笑穿了並不潮流的鞋子時,他不但沒有惱怒,反而思路清晰地説:
雖然我穿的鞋子已經不流行了,但是我喜歡。重點不在於我穿的鞋子和衣服是什麼牌子,而是我腦中的想法,積累的智慧和知識,以及有沒有能力去啓發別人。
我們引導孩子也應如此:
雖然沒有跟同學一模一樣的裙子,但我有很多其他好看、乾淨、舒服的裙子;
雖然沒有小朋友炫酷的水彈槍,但是家裏的槍,帶給我的快樂一點也不少;
雖然我們的房子沒有同學家大,但是住着也很舒服,最重要的是,房子裏有爸爸媽媽和我,我們一家人整整齊齊在一起,就是幸福。
當孩子意識到“我也有”時,就不會再去糾結、關注那些自己沒有的,也就不必擔心他的情緒會從羨慕變成嫉妒了。
每個人只要能夠發現自己“內心的力量”,看到自己所“擁有”的,日子才會一點點向上、變得越來越好。
所以,給孩子金山銀山,不如給他一顆富足的心,讓他在羨慕別人時,也能看到自己所擁有的,始終充滿希望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