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城鎮户口可繼承農村“宅基地”了,但有前提

在農村,“三塊地”問題向來備受關注。近日,自然資源部經商住建部、民政部、國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農業農村部、國家税務總局等7部委共同研究,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作出答覆。

其中,就該建議中提到的“關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答覆明確: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户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

明確了!城鎮户口可繼承農村“宅基地”了,但有前提

別看這句話僅有短短的31個字,但這背後透露出的信息量可一點都不少!

信號一:房地一體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答覆之所以明確提出“宅基地使用權”,其原因在於我國土地使用權與所有權是分離的。也就是説,我們對土地上的房子享有所有權,對房子下的土地只有使用權。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村宅基地來説,其權益可分為三個“權”,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其中,所有權歸集體,資格權歸擁有該房屋的村民,而這次明確可以由城鎮子女繼承的就是使用權。

明確了!城鎮户口可繼承農村“宅基地”了,但有前提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七都鎮的開弦弓村。新華社記者 楊磊 攝

可見,在農村只繼承房子而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相關權益必然大打折扣。因此,房地一體可謂是正本清源之舉,有利於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信號二:為農民進城落户解決後顧之憂

近年來,為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1億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標,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連續發文,要求放開城市落户限制,各地紛紛響應,超低門檻乃至零門檻落户遍地開花。

但是,當户籍不再是農村人口進城的主要障礙,土地問題就顯得越發突出了。

當前,廣大農民對於進城落户的普遍擔憂在於,一旦進城落户,農村户口變為城鎮户口,宅基地會不會被收回?老家的房子是不是要被拆?

此次,七部門明確答覆,城鎮户口可繼承農村宅基地, 並且能辦理不動產登記。這不僅給廣大農民吃下了定心丸,解決了他們進城落户的後顧之憂,還能進一步推進城鎮化建設,可謂是一舉兩得。

明確了!城鎮户口可繼承農村“宅基地”了,但有前提

河北省灤州市榛子鎮麻灣坨村遊園(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牟宇 攝

信號三:不意味着城裏人能下鄉買地建房

七部門的答覆一經公佈,就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討論。其中,有網友提出,城鎮户口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了,是不是意味着城裏人也能下鄉買地建房了?

對此,專家表示,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城鎮户籍子女可以繼承,但並不能交易,這是底線所在。

其實,《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早已明確指出,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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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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